1、不要购买未审定品种。品种审定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区域试验等方式,测定品种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确认其种植价值,防止不合格的品种进入市场,防止种子乱引滥繁,避免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失。《种子法》规定未经审定通过的杂交水稻品种,不得发布广告,不得经营、推广。相邻省属于同一生态区的地域,经所在省农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引种。未经审定通过的杂交水稻品种,在不同的年份,所表现种植形态还不稳定,抗性表现也不一致。所以一个新组合经育种家出选育后,一定要经过试验、示范和推广三部曲,不能凭一年的产量及抗性等表现就认为该品种好,就马上推广。
2、不要被有些全国审定品种及超级稻品种等迷惑。现在广大农民群众是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但接受新品种的思想观念很强烈。有的农户认为国家审定品种和超级稻品种就是好,特别是听说某新品种产量高、米质优就想购买,但往往实际种植后,大所失望。一品种在某地种植产量高,这只能说明这一品种的增产潜力,不一定在大田生产上能达到这么高的产量。如Ⅱ优084品种在云南种植亩产量达900多公斤,可同样汕优63品种在那里种植亩产量也高达800多公斤。
3、不要被价格和新品种所迷惑。有些农户在购买杂交稻品种时,认为价格高的,是新品种的就好,这是错误的想法,不能一概而论。所以农户在购买杂交稻品种时应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种植的好品种,确保农业生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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