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是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把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作为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给予补贴,是中央和省委强农惠农政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意义非同一般。它不仅体现了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三农”工作,采取积极政策措施支持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而且还体现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这项政策,有利于调动农民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积极性,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振兴农机工业,拉动农村消费;有利于带动农机服务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2004年我省开始实施了这项政策,到2008年底,我省各地共计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3174万元,补贴农民购置各类先进适用农业机械70529台,直接带动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农业机械投入12.5888亿元;落实省财政农机补贴资金3400万元,叠加补贴水稻插秧机、深松机、旋耕施肥播种机、玉米联合收割机等共计13267台。满足了农民对农业机械化技术和机具的需求,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节本增效,在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事实证明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加快农机化发展的好政策。
2.是不是所有的人购买农业机械都能得到补贴资金?
答:购机补贴是国家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和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由于补贴资金规模所限,购机补贴政策还不能做到“普惠制”。根据调查摸底,2009年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约需要7亿元以上,与实际安排的4.5亿元相比,缺口约在2.5亿元以上。所以目前还有少部分农民买农机不能获得补贴。
3.是不是购买什么样的农业机械都有补贴?
答:不是。国家的农机购置补贴主要用于发展先进、适用的大中型农业机械,以及发展特色农业的农机具。农业部和安徽省农机局通过公开选型,确定了《安徽省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各县(区)根据本地的农业生产和农机化发展的需要,在这个目录中选择3—5类做为本地的重点补贴机具。只有在本县(区)的补贴机具范围内,才有可能享受购机补贴。
4.我们购机农户最多可以享受到多少购机补贴?
答: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套(4台,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具备一定规模的农机服务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三套(12台,即3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9台作业机具);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种粮大户)购买水稻插秧机、育秧机组、深松机和旋耕施肥播种机直接从事作业服务的,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可适当放宽;直接从事植保工作的植保作业服务队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台;一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不超过1套(3台,即1台挤奶机、1个储奶(冷藏)罐、1个运输奶罐);一户农民(渔民)年度内补贴购置增氧机、投饵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6台。
5.血防区“以机代牛”补贴是怎么回事?
答:根据《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和农业部《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2006—2009年)》,2009年将安徽省的27个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县全部纳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实施“以机耕代牛耕”工程,提高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减少人畜下田作业,减少耕牛传播疾病机会,切断血吸虫病传播途径。具体操作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进行,并根据血防工作需要,对规划中的血防Ⅰ、Ⅱ类疫区村实施整村推进。对于血吸虫病重疫区村农民购置农田作业环节的农机具,提高补贴比例至50%。对已处理耕牛的养牛户优先给予补贴。鼓励联户购买,提高机具利用率。享受“以机代牛”补贴的购机者应与本村农民签订农机作业协议,优先保证为本村农民提供农机作业服务。
6.农民购买了补贴机具后,可不可以转卖给亲戚或朋友?
答:不可以。因为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农民买了补贴机具就要遵守在“购机补贴协议”中所做出的承诺,即原则上两年内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所购的补贴机具。应该说,这也是购机农民对社会的一个承诺,也是一种诚信。这个规定是为了防止有人利用差价倒买倒卖补贴机具,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扰乱农机市场正常秩序。凡发现倒买倒卖国家补贴机具的情况,有关人员将受到严厉查处。
7.我想买一台(套)补贴农机具,但担心会出现质量问题,请问补贴农机具享受“三包”服务吗?
答:补贴机具与市场销售的机具一样,同样享受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因为是政府补贴,在售后服务方面,农机部门要求供货方提供更优质的“三包”服务,农机部门也将加强质量督查,确保农民用上放心、满意的补贴机具。
8.怎样理解农机购置补贴的“差额购机”和“统一结算”?
答:“差额购机”是指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农民购机时,只需交纳减去国家补贴金额后的差价款。比如一台60马力拖拉机销售价格是50000元,国家补贴15000元,农户购买拖拉机时只需交35000元就可以提货了,这就是“差额购机”,农民直接受益。国家补贴资金15000元,也就是国家承诺的补贴款,由省级农机部门和财政统一与供货单位结账,这就是“统一结算”或是“集中支付”。
9.农民朋友该如何去办理购机补贴的手续?
答: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需要购机的农民可根据当地县(区)农机局(站)公告的当年补贴资金来源、重点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比例、补贴额度等,自愿选择购买的机具;根据公告的申请时间,通过乡镇农机管理站,或直接向县(区)农机局(站)提出申请,并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购机申请表”,尽可能早地把填好的“购机申请表”交到乡镇农机管理站或县(区)农机局(站)。
10.办理购机申请是不是越早,得到补贴资金的机会就越大?
答:购机补贴政策规定:“申请补贴资金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申请农民都能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因为补贴资金有限,计划补贴机具的数量也有限,在条件相同时,申请在前的优先。因此早申请只有好处没有害处。至于每个县、区什么时候办理申请都有一个时间段。一般来说,在这个时间段内,申请越早获得补贴的机会也就越大。
11.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在执行中怎样才能做到公开、公正?
答:为保证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顺利执行,使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地方实行“五制”。即一是补贴机具实行竞争择优筛选制。采用公开竞争的办法确定补贴机具目录,让农民在目录内自主挑选,充分尊重农民购机自主权。二是补贴资金实行集中支付制。农民只凭一张购机申请表和一份补贴协议,并交纳扣除补贴金额后的差价款即可提货,补贴款由省级农机部门、财政部门统一与供货方结算。三是受益实行公示制。补贴政策公开,补贴机型公开,补贴程序公开,受益情况公开,对享受补贴的农民名单、补贴金额等情况,在县、区的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管理实行监督制。县(区)农机局(站)对补贴机具进行核对、登记、编号,建立购机补贴档案,接受社会监督。五是成效实行考核制。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各级财政、农机部门还将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样也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尤其是农民朋友对我们各级农机部门实施购机补贴工作的监督。
12.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主要程序有哪些?
答:使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县(区)主要工作程序是:
(1)公布政策。各县(区)农机局(站)根据年度补贴资金额度和当地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及趋势,与财政局研究确定当年重点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比例、补贴额度、补贴申请时间和相关要求等,通过媒体及乡村公告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和农民公布。
(2)农民申请。农民根据当地县(区)农机局(站)公告的内容,选择愿意购买的机具,向乡镇农机管理站或直接向县(区)农机局(站)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购机申请表。
(3)张榜公示。县(区)农机局(站)根据本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和优先补贴条件,对购机农民进行审查,确定购机者名单、购机种类和数量等,在县和乡镇范围内张榜公示7天。
(4)签订协议。待公示无异议后,县(区)农机局(站)与购机农民签订购机补贴协议(需一式3份)。
(5)联系供货。购机农民持购机补贴协议自行到机具生产厂家的“购机补贴经销商”处购买机具。
(6)交款提货。农民提取机具时向供货方提交“购机补贴协议”,供货方向购机农民出具购机发票。
(7)供货方凭“购机补贴协议”原件和“购机发票”复印件每季度向省农机部门结算补贴资金。
2009年安徽省农机购置机具种类及补贴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