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剧毒杀鼠剂有5种:
1.毒鼠强,化学名称为四亚甲二砜四胺,也叫没鼠命、424,于1949年合成,1953年用于灭鼠。
2.灭鼠硅,也叫氯硅宁、RS150,于1970年用于灭鼠。
3.氟乙酸钠,也叫1080,于1944年用于灭鼠。
4.氟乙酰胺,也叫敌蚜胺,于1968年用于灭鼠。
5.甘氟,于1965年用于灭鼠。目前,街摊游商销售的杀鼠剂如:三步倒、闻到死和气死猫均属国家禁用剧毒杀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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