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疫措施即预防措施和扑灭措施。预防措施包括:加强饲养管理,增强猪只的抵抗力;坚持自繁自养;制订合理的免疫程序;药物预防。扑灭措施包括:疫情上报、诊断、隔离和封锁、紧急接种和治疗、消毒、尸体处理。
一、加强饲养管理,增强猪只抵抗力
1.要按照猪的品种、性别、年龄、体重、强弱等进行合理分群饲养。根据各类猪的营养需要、饲养标准,确定适宜的饲粮和饲喂方法。
2.保证圈舍清洁舒适,通风良好。每月用药物进行1~2次定期消毒。空出的猪舍,一定要彻底消毒,一周后才可进猪。
3.严格控制寄生虫病。(1)繁殖母猪于产前1~4周进行1次驱虫,后备母猪在配种前驱虫1次。(2)种公猪每年至少驱虫2次。(3)仔猪在断乳后1个月左右,驱虫1次。
二、坚持自繁自养
“自繁自养”是防止从外地购猪带进疫病的一项重要措施。进行品种调配,需从外地引进种猪时,必须了解当地疫情,到指定的非疫区选购,并进行严格的检疫,隔离观察一个月以上,确认无病后,才能合群合圈。在隔离期间还应驱虫,没有进行免疫接种的应补充接种。
三、制订合理的免疫程序
1.母猪免疫程序。产前30天注射猪瘟、猪丹毒、猪肺疫三联苗。产前35~40天、15~20天各注射1次仔猪大肠杆菌腹泻菌苗。后备母猪在配种前35天注射口蹄疫疫苗,配种前30天注射细小病毒疫苗,15天后再注射1次细小菌毒疫苗。
2.种公猪的免疫程序。每年两次注射口蹄疫疫苗,猪瘟、猪丹毒、猪肺疫三联苗,细小病毒疫苗。
3.仔猪免疫程序。乳前免疫,在仔猪生下来吃乳前,先注射0.5头份猪瘟疫苗,待半小时后再允许吃母乳。此法只适用于发生疫情的猪场或受威胁的猪场。
未发生过猪瘟的地区或猪场,采取仔猪生后20天首次免疫猪瘟疫苗,仔猪30~35日龄时接种仔猪副伤寒菌苗,50日龄时注射猪瘟、猪丹毒、猪肺疫三联苗,断乳10天左右注射口蹄疫疫苗(仔猪断乳时间一般为30~35日龄)。
在免疫注射过程,由于某些猪只患病、临产或刚产、仔猪年龄过小等原因,暂时没有注射的猪,以后要补针,这样可以达到头头注射,个个免疫。
四、有计划地进行药物预防
仔猪阶段是猪死亡率最高的时期,其中因消化系统疾病而死亡的约占30%。为了提高仔猪的成活率,除加强饲养管理、及时免疫外,必要时还要辅以药物预防。目前最常用的是抗菌素类饲料添加剂。
五、发现传染病的紧急处理
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条款,采取相应的紧急防治措施,就地扑灭。尸体应作无害化处理或焚烧深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