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内部研讨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
3万亿余额沉睡 用途争议走向前台
李乐
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异地接续和使用陆续进入问题解决的关键阶段之后,作为“三险一金”中“一金”的住房公积金,其缴存、提取、使用的效率问题终于走向前台,这将关系到余额超过3万亿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切身利益。
作为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已经开始在内部研讨住房公积金及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提取、使用的有关问题,尽管并未列入相关政策议程,但却是住建部首次在内部论及住房公积金及其贷款的异地使用问题。
在此之前,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连续两年推迟,而在修订过程中,对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异地提取或使用,做出原则性的法律依据或规定,也是各方争议的重点之一。
“研讨”异地使用
“的确是在内部进行过一些业务讨论,涉及到关于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异地使用的一些问题,但是,这就是一些业务讨论,没有列入政策研究的议程。”9月4日,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内部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但未透露更多细节。
从2014年7月开始,住建部部署了新一轮全国性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的督察工作,并首次将在复查阶段引入“异地互查”的工作机制。而本次住房公积金全国督察的重点,即为“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解决公众反映集中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和管理问题。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按照现行管理制度,住房公积金采用属地化缴存和管理模式,除极少数地区外,住房公积金不能异地提取,亦不能异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记者了解到,当下在住建部内部“非正式”研讨的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的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异地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行性,第二方面是异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行性。探讨都集中在“可行性”方面,并未涉及过于具体的技术环节。
在内部探讨的过程中,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要面对的技术环节和障碍以及解决问题的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小于异地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因此,从纯业务的角度来看,如果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方面有所改革和创新,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能性将大于直接异地提取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