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9号)文件精神,为加速并规范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部、科技部共同起草了《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现将《办法》上网公示,请各有关单位研提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内容请于11月2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我局:
1、电子邮件:zzjpzglc@agri.gov.cn。
2、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处,邮编:100125。
3、传真。010-59193142。
联系电话:010-59193281。
附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