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
来自: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2017-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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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规范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工作,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保证检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我部起草了《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农业部网站(网址:www.moa.gov.cn),进入互动交流导航条征求意见栏目,点击“农业部关于《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nongye@chinalaw.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10012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


附件: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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