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
2017年4月24日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 马铃薯
申请马铃薯品种登记,申请者向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品种登记申请,填写《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申请表 马铃薯》,提交相关申请文件;省级部门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再通知申请者提交种薯(试管苗)样品。
一、申请文件
(一)品种登记申请表
填写登记申请表(附录A)的相关内容应当以品种选育情况说明、品种特性说明(包含品种适应性、品质分析、抗病性鉴定、转基因成分检测等结果),以及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的结果为依据。
(二)品种选育情况说明
新选育的品种说明内容主要包括品种来源以及亲本血缘关系、选育方法、选育过程、特征特性描述,栽培技术要点等。单位选育的品种,选育单位在情况说明上盖章确认;个人选育的,选育人签字确认。
在生产上已大面积推广的地方品种或来源不明确的品种要标明,可不作品种选育说明。
(三)品种特性说明
1.品种适应性:根据不少于2个生产周期(试验点数量与布局应当能够代表拟种植的适宜区域)的试验,如实描述以下内容:品种的形态特征、生物学特性、产量、品质、抗病性、抗逆性、适宜种植区域(县级以上行政区)及季节,品种主要优点、缺陷、风险及防范措施等注意事项。
2. 品质分析:根据品质分析的结果,如实描述以下内容:品种的干物质、淀粉、蛋白质、维生素C、还原糖等含量,以及食味品质描述。
3. 抗病性鉴定:对品种的晚疫病、病毒病以及其他区域性重要病害的抗性进行鉴定,并如实填写鉴定结果。
晚疫病抗性室内鉴定和田间鉴定分5级:免疫(IM)、高抗(HR)、中抗(MR)、中感(MS)、高感(HS)。
病毒病抗性分6级:免疫(IM)、高抗(HR)、抗病(R)、中抗(MR)、感病(S)、高感(HS)。
4.转基因成分检测:根据转基因成分检测结果,如实说明品种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
(四)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
依据《植物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马铃薯》进行测试,主要内容包括:
光发芽:形状、基部花青甙显色强度、基部花青甙显色蓝色素比重、基部茸毛多少、基部根尖数量;植株:生长习性、生育期;茎:翼波状程度、颜色、花青甙显色;小叶:边缘波状程度、顶小叶形状;花冠:形状、大小、内侧花青甙显色强度、内侧花青甙显色蓝色素比重;块茎:形状、芽眼深度、表皮颜色、肉颜色,以及其他与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相关的重要性状,形成测试报告。
品种标准图片:块茎外观、块茎横切面、光发芽、复叶、花序(不开花品种标注)以及成株植株等的实物彩色照片。
(五)DNA检测
(三)、(四)中涉及的有关性状有明确关联基因的,可以直接提交DNA检测结果。
(六)试验组织方式
(三)、(四)、(五)中涉及的相关试验,具备试验、鉴定、测试和检测条件与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可自行组织进行,不具备条件和能力的可委托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单位组织进行。报告由试验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由出具报告的单位加盖公章。
(七)已授权品种的品种权人书面同意材料
二、种薯(试管苗)样品提交
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者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提交种薯(试管苗)样品。对申请品种权且已受理的品种,不用再提交样品。
(一)包装要求
种薯(试管苗)样品使用有足够强度的编织袋、尼龙网袋等包装;包装袋上标注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申请者等信息。
(二)数量要求
每品种提供种薯10个或无污染脱毒试管苗20管(1~3株/管)。
(三)质量与真实性要求
送交的种薯(试管苗)样品,必须是遗传性状稳定、与登记品种性状完全一致、无检疫性有害生物、无病毒病、无虫、无菌的健康种薯(试管苗)。
在提交种薯(试管苗)样品时,申请者必须附签字盖章的样品清单(附录B),并对提交的样品真实性承诺。申请者必须对其提供样品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实提交不真实样品的,须承担因提供虚假样品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提交地点
种薯(试管苗)样品提交到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克山分院国家马铃薯种质资源试管苗库(邮编:161606,地址:黑龙江省克山县西郊科研路二段,联系人:宋继玲,电话:0452-8950207、15945220661;邮箱:kslxc@sina.com)。
国家马铃薯种质资源试管苗库收到种薯(试管苗)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确定样品是否符合要求,并为申请者提供回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