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作物种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6〕7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检查行动的通知》(农办种〔2016〕1号)安排,我部组织开展了2016年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检查行动,从各省份抽查种子样品中抽取部分样品,统一安排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检测。现将检查发现的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不合格结果予以通报,具体情况见附件。
对通报案件,请有关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逐一依法立案,查清违法事实并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于8月底前完成有关案件的查处工作,并将结果报送我部种子管理局。同时,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联系方式: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电 话:010-59193114
传 真:010-59193195
电子邮箱:zzjscjgc@agri.gov.cn
附件:1. 2016年种子企业监督检查质量不合格汇总表
2. 2016年种子企业监督检查品种真实性不合格汇总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