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把宅基地三权分置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
来自: 自然资源部
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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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理论与实务研讨暨现场会召开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决定,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确权登记的改革部署,近日,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湖南省长沙市组织召开不动产登记理论与实务研讨暨现场会,深入研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涉及的不动产登记问题。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研讨认为,改革开放40年来,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不动产登记明晰产权、保护权益、保障交易的作用逐步彰显。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确权登记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客观需要,是保护农民土地产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要把宅基地“三权分置”确权登记作为不动产登记机构的重要职责和不动产登记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范围。要积极稳妥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体系下,围绕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加强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要重点探索宅基地资格权的权利属性,宅基地资格权能否流转、继承,能否登记发证等。探索如何在登记中区分资格权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非资格权人的宅基地使用权,非资格权人的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性质等。针对农村分化、资源禀赋差异的实际,探索如何通过不动产登记形成适合不同地区的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路径和登记操作规则。要根据各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探索和最新实践,及时调整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同时加快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与改革做好衔接,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

研讨会中,与会代表实地调研了湖南省浏阳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以 “赋权”为核心保障户有所居、以“确权”为基础确保居有所安、以“活权”为重点实现房有所值的“三权分置”确权登记的具体做法,深入当地农户和社区座谈了解宅基地“三权分置”确权登记释放改革红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动能的改革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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