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种
711
切换pc版

      人们从栽培利用植物开始就注意到同种内个体之间的差异及其遗传性,慢慢地产生了相当于品种的概念。在千百年历史长河中,人们根据表型差异鉴别栽培植物群体,加以命名,可以认为是最初的品种。但是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品种的含义也在不断变化,不同的著作对之有其不同的定义。
      根据《辞海》的定义,“在生物学上,品种(cultivar)指来自同一祖先,具有为人类需要的某种经济性状,基本遗传性稳定一致,能满足人类生产物质资料及科学研究目的的一种栽培植物群体,品种是人类干预自然的产物,能适应一定自然栽培,在产量和品质上必须符合人类需要。其群体数量必须达到一定规模。”这是比较传统的概念,强调人工产物主要是与自然变种相区别。要求群体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是因为过去没有社会性的品种审定机构,只要符合人们生产和生活需要的植物都可以推广种植,当规模化种植以后,人们就把它作品种看待,文献里也作为品种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品种指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发现并经过改良,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遗传性状相对稳定的植物群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植物新品种是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的植物品种,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相对《辞海》的定义而言突破了人工产物的限定,可以是开发利用的野生植物,开发利用实际上也带有人工成份,从生物学角度讲人工培育是创造了新的基因型,开发利用只是将原有基因型扩大繁殖。《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规定品种先审定后推广,未通过审定不得推广。品种审定程序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是人们用已知信息对该植物群体是否满足在生产上推广利用的要求进行预测性评价的过程,不影响品种本身的性质。
      《作物育种学》定义作物品种是人工进化的、人工选择的,即育种的产物,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林木育种学》定义林木品种为指产品的数量和品质符合生产需要,能适应一定自然和栽培条件,特征和特性明显,性状遗传稳定,由人工选育出来的林木群体。这类定义也属于传统的定义,与《辞海》的定义基本相同,只是未强调规模。
      《栽培植物品种概念探讨》一文定义品种是在任一方面具有独特性的栽培植物群体,它可通过有性的,无性的或其他的方式繁殖或重组,保持或重现其独特性。该定义的限定比较宽松,不强调选育或开发,特别是忽略了品种的目的性。作者把品种分成八类:纯系品种、群体品种、杂交品种、综合品种、多系品种、无性系品种、人造多倍体品种和中间品种。文中解释中间品种指专门用来重组杂交品种和人造多倍体品种的品种,可见“中间品种”只是育种的中间材料,不在生产上推广种植,也不能通过品种审定,不能称
为品种。另外,承认人造多倍体是品种,却未提及自然多倍体。
      《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定义品种是为某一或某些专门目的而选择,具有一致、稳定和明显区别的性状,而且经采用适当的方式繁殖后,这些性状仍能保持下来的一些植物的集合体。品种包括:无性系、位置效应无性系、生理阶段无性系、来源于异常生长的无性系、同种嵌合体、嫁接嵌合体、半同胞家系、自交系、复合自交系、F1代杂等;另外,由某一特定原产地重复收集的种子长成的植物集合体,具有一个或多个明显区别的特征,即可形成品种。这里主要强调的是保持特定品种所具有的特征,而与来源
无关。从同一植株的根、侧枝或病枝上取营养体无性繁殖,从来源上讲都属于同一无性系,但如果因为不同部位营养体繁殖的苗木存在一致的差异,则可以命名为不同的品种。对品种进行区别时与起源无关,只要利用相关类群中目前普遍采用的品种鉴定方法不能明显区别的品种都作为一个品种对待。同一来源可形
成不同品种,同一品种可有不同来源。
      综上所述,五类定义的表达各有特点,但都有共性的一面即稳定性、一致性和特异性。《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的定义最全面最适用,包括了前四类定义的合理部分,且独有特点。但这仅是品种特征的限定,还必须强调品种是推广利用的农业生产资料;否则,即使具备上述特征也不能称为品种。

点赏 点赞 1收藏

热门评论
相关百科

您可以给编辑者赏赐一定智农币

×
  • 5智农币
  • 10智农币
  • 25智农币
  • 50智农币
*注意事项:1人民币=100智农币
  当您的智农币不足时将会从您的账号余额中扣除相应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