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我国南方诸省的生猪高热病疫情自6月上旬开始,至8月下旬告一段落,许多农民认为疫情已像往年那样过去了,止息了,于是有“经验”的养猪大户开始补栏和购进后备每猪。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从9月中旬开始,疫情再度发生,而且来势更凶猛,呈坚挺持续反弹之势。目前来自疫情的调查结果是:老疫区(指6月份至8月份发病地区)剩余的猪又遭肆虐,导致许多中小猪场的生猪死光卖光;新疫区的疫情在扩大和蔓延,病情更复杂,病更难治,死亡率和淘汰率更高。今年的猪病到底怎么回事?养猪户在困惑,基层兽医在困惑,村头路旁人们在谈论生猪难养,农贸市场上人们对猪肉不再青睐。可以说,当前这场跨省区的疫情使得养猪业在许多地区遭到毁灭性的灾难。
据估计,当前的生猪高热病疫情可能还会持续1个月左右,到那时,疫区的猪也基本死光或卖光了,成了许多无猪村或无猪乡。这场瘟疫是天灾还是人祸,且疫情的阴影在人们心中会滞留多长时间?这些问题我们暂且不去讨论,但重灾之后,灾情造成的巨大损失必然提醒人们去思考。本文仅从技术和体制管理角度对疫情的原因进行分析和就如何振兴养猪业提出建议。
基础防疫不到位是根本原因
防疫计划停留在书面上我国对危害严重的动物疫病历来实行计划免疫,然而在许多地区,这种计划免疫的防疫计划到县这一级就截止了。因为许多地区乡镇级基层兽医站已于几年前被撤销或撤并了,所以大多数县区级兽医站的防疫计划是在办公室里估算和制定出来的,而且这种估算出来的防疫计划只是对上而不对下的,按照制定的免疫计划,领回的疫苗也很难如数发到乡镇,原因主要有二:一是乡镇不愿拿钱买疫苗,二是有些乡镇就是疫苗不要钱也发不下去。
农村中防疫自由已呈普遍现象自乡镇兽医站解体以来,随着兽药和生物制品市场化的客观形成,养殖户到处都可买到疫苗。在农民的眼里,只要有了疫苗和注射器,将疫苗注射到猪身上并非什么难事,况且这样还可以省钱、省时间,又没人限制这项活动,何乐而不为呢?于是农民养殖户自充兽医给猪打防疫针,给猪用药已是十分普遍的现象。
基层没有兽医搞防疫,兽医也不愿意搞防疫随着乡镇兽医站的解体,90%以上的基层兽医失去了往日从事的防疫治病的岗位。他们中的一些人成了走乡串户的江湖郎中,其中一部分人则改行干了别的(如外出打工等)。因此,在面上防疫(普防)时,许多乡镇找不到兽医搞防疫注射。经济条件好的乡镇则由乡镇政府拿钱雇人打防疫针,条件差的乡镇则少弄几个人应付一下。出自相当一部分基层兽医的心理,他们不愿意搞防疫,因为防疫搞好了,猪不发病,他们就挣不到钱,无法养家糊口了。
防疫密度不能长期靠吹各地的防疫报表上一般都将动物的防疫密度报成95%或98%,甚至报成99%。真实的情况如何,很难准确统计出来。自乡镇兽医站解体后,面上的防疫密度(以猪为例)能达到80%应该算是很不错的了,许多地区甚至达不到50%。即这些地区猪的漏防率高达50%,这也是近年来猪的链球菌病、高热病频繁发生不足为怪的理由了。
一些地区长期防控乏术,促使疫情蔓延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里不包括猪的高热病近年来,尽管各省市县三级政府都成立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而且都制定了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应急预案,但这些分级的应急预案都是针对高致病性禽流感或亚Ⅰ型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而一般都没包括猪高热病。因此,从政府的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到兽医业务主管部门,大多没有将猪的高热症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因为猪的高热病大多是些难度大的常见多发病。因而,当高热病铺天盖地凶猛而来之际,这些业务主管部门大多显得束手无策,很难从容指挥。
基层兽医中大多数人对高热病缺乏认识在南方诸省猪高热病流行地区,乡镇兽医站大多已解体5年乃至10年以上,下岗的基层兽医队伍已呈一片散砂;他们已多少年无人问津,进修、培训等继续教育已多年与之无关,这些人中即使是目前未改行仍在走乡串户行医看病,但他们本来就不高的业务水平,大多已无法防治当前猪高热病---常常几种病混合感染的疫情。他们大多对身边农户家发生的猪病缺乏识别能力和诊断能力,用药大多带有盲目性,一种药治疗不见效,再换另一种药,这样三治两治,原本能治好的病猪多数以死亡而告终。
出售宰杀病死猪现象屡禁不止当前在许多地区,生猪定点屠宰早已名存实亡,小刀手(个体屠宰户)随意走乡串户收猪杀猪。去年四川内江地区发生的人猪链球菌病流行大多因出售宰食病猪引起;而今夏以来(包括目前仍在流行)猪的高热病之所以能形成跨地区的大流行,农民出售和小刀手收宰病死猪同样是重要因素之一。病死猪肉被送到大小饭店和加工成肉馅、肉丸出售,泔水又返回农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农村)喂猪,不仅造成病原的扩散,而且导致一个地区疫情的此伏彼起,长期难以控制。
凡是生猪定点屠宰搞得不好,出现回潮反复的地区,说到底是当地政府重视不够,缺乏长效管理造成的。由于出售宰杀病死猪现象屡禁不止,导致这些地区常年容易发生疫情,而且一旦发生则久控不止,是农民在违法、小刀手在违法,还是政府难咎其责?值得深思。
动物尸体随意丢弃河里漂死猪,田头沟边丢死猪的现象,在许多地区的农村中并非什么新鲜事,这是不争的事实。值得重视的问题是:如何去引导和教育这些农民,让他们明白这种做法的危害性,如何用法规去制约这种不文明和愚昧的做法。当前我国尚无有关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的专项或完善的法律或法规。在农村中,这类现象有史以来司空见惯,要彻底改变这种现象,还需做许多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