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鸡育成期:一般指9~25周龄,此期火鸡的适应性强,对饲养管理的要求比较粗放。青年火鸡可用舍饲放牧和半放牧饲养方式,作为商品鸡可在20周龄出售,作为种鸡20~25周龄选留为后备鸡。
1.限制饲养。选留淘汰15~22周的青年火鸡采取隔日饲喂,停料不停水的方法限制饲养必须提供高能量的饲料来满足其生命活动的需要,其日粮配方(%):玉米粉67、豆饼16、鱼粉3、皮糠12、骨粉1、贝壳粉1。
2.公母分开饲养,提前给留种鸡增加光照。贝蒂纳公火鸡要比母火鸡晚成熟1个多月,育成后期公火鸡应比母火鸡提前增加光照时间,加速公火鸡的性成熟,以便在母火鸡开产后,公火鸡能尽早配种。
3.育成火鸡在第10周龄和第16~18周龄必须进行选择,将那些生长发育正常、健康、活泼并符合品种要求的个体挑选出来留作种用,并提供相应的饲养管理措施,控制体重和性成熟时间,为将来的产蛋作好准备,对不适合作种用的火鸡作为肉用火鸡饲养,给予较高的营养,促进生长使其尽早达到上市体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