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生产的适度规模,是指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养猪生产者结合自身的经济实力、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充分利用自身的各种优势,把各种潜能充分发挥出来,以取得最好经济效益的规模。一个养猪场(户),在确定养猪规模的时候,都要把经济效益放在首要位置进行考虑;养猪规模太小了不行,但也不是规模越大越好,要以适度为宜。
一般养猪专业户规模。条件较好的以年出栏育肥猪50~100头的规模为宜,条件一般的以年出栏育肥猪30~50头的规模为宜。这样的养猪规模,在劳动力方面,饲养户可利用自家劳动力,不会因为增加劳动力而提高养猪成本;在饲料方面,可以自己批量购买饲料原料、自己配制饲料,从而节约饲料成本;在饲养管理方面,饲养户可以通过参加短期培训班或自学各种养猪知识,很方便、很灵活地采用科学化的饲养管理模式,从而提高养猪水平,缩短饲养周期,提高养猪的总体效益。
办大型养猪场。应以年出栏育肥猪1万头的规模为宜。在目前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十分完善的情况下,这样的养猪规模可使养猪生产中出现的资金缺乏、饲料供应、饲养管理、疫病防治、产品销售、粪尿处理等问题比较容易解决。总之,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要发展规模养猪,一定要从实际出发,确定适合自已的养猪规模。发展初期,最好因地制宜、因陋就简,采取"滚雪球"的方法,由小到大逐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