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型猪综合标准包括12个单项标准,其中6项为综合基础标准,6项为品种标准。
6项综合基础标准适用于全国瘦肉猪基地育种场和繁殖场以及商品猪场使用,对大中城市菜蓝子工程中商品猪场和育种场起技术指导作用,同时对全国科研、教育行业关于瘦肉猪生产、科学试验、教学均有重要参考作用。
6项品种标准适用于各品种产区的育种场以及推广地区商品猪场生产,选种和测定等项工作,可起技术指导作用。
本综合标准在总结国家科技“六五”、“七五”攻关项目大量科研数据和成果的基础上编制的。经微电脑统计分析,参照国外有关标准资源,结合我国国情和生产实际,采用家畜遗传育种学、繁殖生理学、动物饲养学及数理统计学的原理和方法而制订的。增重耗料3.4kg以下,父系胴体瘦肉率62%以上;母系55%以上,肉质良好。母系猪经产母猪产仔数12.5头以亡,育成数11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