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鳞行波-龙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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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鱼只是古代鱼(Acient fishes)家族众多成员之一。不过,龙鱼所受到的关爱,决对非其它鱼族可以比拟!在地球上,既然能够被称为古代鱼之一成员,必然也有一段漫长时光可供追溯。早在三亿四千五百万年以前,这批隶属骨舌鱼科(Family Osteoglos-sidae)的骨舌鱼家庭,便已经活跃于冈瓦那古大陆水域之中。之后,随地球上的地壳运动发生,冈瓦那古大陆被撕碎成数大块, 形成了今日的美洲、非洲、澳洲.....等等之新大陆。而骨舌鱼家庭们,自然也就随之四散东西。目前,世界各地所发现的不同区域骨舌鱼品种至少有:非洲1种,澳洲2种,东南亚2~3种,南美2种之多!而且食性也因为各地环境不同,而有些许不同,有些品种甚至只以浮游生物为主食。

  在目前,全亚洲所注目的焦点都停留在东南亚产之龙鱼(Sclesopages Formosus)身上,这一类型之龙鱼,由于色泽红亮,深受东方民族喜爱;所以市场价格始终高居不下,进而导致产地遭到大肆滥捕。许多大型龙鱼与幼鱼,不断地以各类走私方式,输送至全世界各地。1980年对于龙鱼是个特殊的年代,华盛顿公约开始明文禁止此类野生鱼种销售及捞捕行为。整个热带鱼市场,受到空前未有的震撼,一些国家不得不开始雷厉风行地查缉。而一些主要输出国如印尼,也开始将本国红龙列为国宝级生物,一切出口行为,在舆论强大的压力下逐渐消声匿迹。无价暴涨与舆论压力,均未必能减低龙鱼的魅力,在亚洲,许多野生红龙之原生产国,遵照华盛顿公约内容,严禁捕捞与出口野生红龙。但是,另一方面,面对已经日益稀少的野生红红龙,也极思复育之道;最少已有超过三个国家(印尼、马来西亚与新加坡)及近20个政府与民间团体,成功地以半人工野放方式,使红龙顺利地产下它们的子代。这些红龙原产国,与华盛公约组织建立一套良好的复育繁殖体输出方案,并且已经广为流传与使用。那即便是:将受保护的野生红龙(第一代)严格把关,禁止输出!但是,经由第一代野生龙鱼所产下的人工子代之后代,也就是F3(第三子代),在幼鱼时期,便植入野生动物辨识专用之芯片,并且向华盛顿公约组织申请注册。经由所得到的申请准售证,方可正式销售至其它海外国家!而这些输入国(如:日本、美国、中国大陆)也方能凭证得以免除国际舆论压力。(钱鹏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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