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在孕穗期生长最旺盛,对水肥的需求和吸收聚增,且对环境条件反应敏感。若此时田间出现严重草荒,使用2.4-丁酯(每亩用量达70毫升)等药物进行化除,杀草效果甚好,但会对稻株造成严重危害,大多数植株不能抽穗,即使少数抽穗也全是秕子,而且植株变矮。受害较轻的田块,平均每亩产量为200.6~253.2公斤,与没受药害的稻田(每亩产566.5公斤)相比,减产十分严重。造成药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没掌握除草剂性能
2.4-滴丁酯为苯氧乙酸类激素型选择性除草剂,具有较强的内吸传导性。主要用于杂草苗后茎叶处理,在植物的顶端抑制核酸代谢和蛋白质的合成,使生长点停止生长,茎秆扭曲、畸形,筛管堵塞,韧皮部破坏,有机物运输受阻,从而破坏植物正常的生活能力,最终导致死亡。而禾本科作物尽管对2.4-滴丁酯抵抗力强,不易受害,但由于该药展着性好,渗透力强,易进入植物体内,尤其是水稻在幼穗发育期,对环境条件非常敏感,体内养分对各器官供应不足时,抵抗力弱,药物质渗透会伤害幼穗生长,故产生药害。
二、没掌握好用药时机
用药时机最关键,使用得当促进增产,使用过早、过晚对作物造成药害。一般2.4-滴丁酯对杂草芽后2~4叶防效最佳。水稻在分蘖末期,没进入拔节孕穗期,营养体尚未形成之前(栽插后25~35天左右,大约7月上旬)不会对稻苗造成药害。如果时间一旦错后,杂草危害稻苗时,特别是晚粳稻品种,已进入孕穗期,再用除草剂,用量小了不治草,用量大了,对正长穗的稻株产生药害,造成减产。
三、没把握好用药量
水稻在长穗期除草,用药量要认真掌握,2.4-滴丁酯应在适当时机使用,每亩用药30~50毫升为宜,用量过大就是造成减产的主要因素。
总之,水稻田间使用化学除草剂,首先要了解田间杂草种类、特性及发育规律,还要看水稻生长发育时期,对症下药,既能有效除草又不伤害稻苗。而在孕穗期应严禁使用化学除草剂。(乔宇昌 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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