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肥料开发列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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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已经国务院批准并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同时停止执行。

  在新发布的指导目录中,生物肥料、高浓度钾肥、复合肥料、缓释可控肥料、复合型微生物接种剂、复合微生物肥料、秸杆及垃圾腐熟剂、特殊功能微生物制剂;农作物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有机肥料资源的开发生产被列为受鼓励的产业,同时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还包括:林木(竹)营造及良种培育、多倍体树木新品种和转基因树木新品种培育;生物饲料、秸秆饲料、水产饲料的开发、生产等。(详细目录请参看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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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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