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笔者在农村调查发现,不正确的使用方法造成大面积药害的现象时有发生,既浪费了农药,又提高了成本。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
没有对症用药。购买与使用农药时,要看清农药使用说明书,根据不同的病虫及不同的发生期选择用药。很多农户往往诊断错误,有的将病当虫治,把虫作病医,结果适得其反。有的虽然病虫分得清,但用药不对口,有的农户用杀虫双去治恶苗病,当然达不到预期的防治效果。
没有抓住防治适期。作物不同生育期对农药的敏感程度不一样,如禾大壮可用于稻田除草,但不能在秧田二叶期前用。病虫防治适期与农药特性也有关。
没有掌握正确的施药方法和使用浓度。如除草剂一般只宜喷洒,不重复,若用弥雾法施药或多次重复,往往会引起药害。有的农药如多效唑一年只能用2次,如多次施用,会在土壤中残留累积,影响后季及来年作物生长。有的农户用药时农药没有施到要害部位。很多农户配药时用瓶盖估量甚至直接用瓶子倒,使配的药液浓度偏高,既浪费了农药,又易造成药害。
没有合理混用、复配农药。科学复配农药可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但一些农户不顾农药的理化性质、毒性高低,随意取几种农药自行混配,这样极容易造成损失。功能相同的药一般不需混配,农药混配后不宜久放,必须现配现用,否则,不是防效下降,就是农药中毒。
没有注意施药期的环境条件。一般应选在好天气时打药,露水未干风力大时不宜打药。夏季炎热,应在早晚打药。有的农药对环境有一定的要求,特别是除草剂更应引起重视。如水田喷洒丁草胺,气温在35℃以上时水稻容易发生药害,在25℃左右时施用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