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资源送国家种质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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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可通过下面二种途径将种子送到国家种质库保存。

  •属于农作物种质资源,按目前入库保存渠道,由各作物牵头单位负责统一编目、统一安排繁种送交国家长期库保存。例如,某单位现有几百份麻类种质资源,且未存入国家长期库保存,则可与中国农科院麻类所联系,由该所来协调统一编目和繁种,然后送交国家长期库保存。

  •属于农作物以外的种质资源或按目前入库渠道,没有指定单位负责的作物种质资源,可直接与国家种质库联系。

  2.入国家种质库保存种质的基本要求:

  •提供每份种质材料的背景信息资料,如品种名称、学名(科、属、种的拉丁文)、原产地、繁育条件及种植时间;

  •每份送交材料须提供一定数量的种子,一般3000至5000粒,特殊情况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1500粒;

  •种子应是当季新种植收获的种子,发芽率一般要求85%以上。种子无明显病虫损害,未受损伤和拌用药物或包衣处理;

  •送交时包装的要求:送交或邮寄种子要妥善包装,每份材料包装袋内和袋外都应有标签,标明品种名称、统一编号、保存单位编号。包装要结实牢固、防漏、防潮、防混杂、防散包,以避免种子在送交或邮寄途中受损;

  •送交种子要清选干净,去除破碎粒、虫蚀粒、无胚粒、秕粒、瘦小粒、杂粒等,杂质不得超过2%;

  送交时种子含水量的要求:禾谷类不得超过13%;蛋白质类与油脂类种子含水量应更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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