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剧毒杀鼠剂有5种:
1、 毒鼠强,化学名称为四亚甲二砜四胺,也叫没鼠命,424。于1949年合成,1953年用于灭鼠。
2、 灭鼠硅,也叫氯硅宁,RS150。于1970年用于灭鼠。
3、 氟乙酸钠,也叫1080。于1944年用于灭鼠。
4、 氟乙酰胺,也叫敌蚜胺。1081。于1968年用于灭鼠。
5、 甘氟,于1965年用于灭鼠。
目前,街摊游商销售的杀鼠剂如:三步倒、闻到死和气死猫均属国家禁用剧毒杀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