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总经济师、市场与经济司司长张玉香建议,农民群众如果购买了假劣农资,可以通过四条措施进行补救。
一是要注意保存证据。如购买农资的样品、包装袋、发票等。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千万不要丢失。
二是申请鉴定。假劣农资给生产造成损失,要立即报请当地农业部门进行鉴定,以评估损失。
三是及时投诉。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农业部门或工商、消协、质量技术监督等执法部门投诉,以免错过最佳的鉴定时期。如发现有人在制假售假,要及时向农业、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举报。
四是采取生产补救措施。在田间鉴定结束后,要在当地农业部门的指导下,积极采取补种抢种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