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份,在任城区某镇,一辆拖拉机连续撞伤两人。其原因是拖拉机已使用二十余年,破旧不堪,刹车失灵,早就应该报废而没有报废,结果花费了三、四千元才把伤者医好。这种农机“超期服役”情况在一些农村并不罕见,时常可以看到一些破烂不堪的拖拉机吐着浓浓的黑烟,费劲地奔跑。这表面上看来好象是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了农机的作用。但细算起来,无论是从经济上还是从安全上考虑,都是不合算的。
其一,增加使用成本。“超期服役”的拖拉机及其配件大都老化或严重磨损,导致功率下降,耗油上升,维修费也会相应增加。
其二,增加了不安全因素。农机超过了使用年限,重要零件已接近或超过疲劳极限。加之个别车主对“超期服役”的车辆不愿花更多的费用加以维修。这样,这部分车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故障而引发恶性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和损失。
我认为农机监理部门应积极帮助农民朋友树立经济效益观念和安全效益观念,对使用到期的农业机械,该报废的要坚决予以报废,确保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