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病用药不奏效的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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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防治鱼病过程中,常常发生效果不佳,甚至出现鱼病更严重导致死亡的现象,这是为什么呢?究其原因,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药物失效
  
  防治鱼病用的药,特别是漂白粉易受潮失效,故漂白粉要用干燥粉末,生石灰要用块灰。平时药物要按规定妥善保管,并在保质期内使用。
  
  拮抗作用
  
  当两种以上性质不同的渔药混用时,药物间会产生反应,降低效果。例如,敌百虫遇碱即分解,不能与生石灰等碱性物质混用。
  
  水质过肥
  
  有些药物如硫酸铜,按常规用量使用时,会与水质中的丰富有机物或矿物质等发生反应而被消耗,降低防治效果。
  
  温度
  
  有些药物的药效受温度的影响很大,在不同温度药效差别很大,如硫酸铜在高温时毒性特别强(溶解水温时不能超过60℃)。
  
  抗药性
  
  导致鱼病的虫、菌对长期药物的袭击产生抗药反应,尤其是同一种药物如果反复使用,抗药性增强更明显。轮换用药是解决抗药性简单而又有效的办法。
  
  用药量不足
  
  计算水体体积不准和称药量不够,这种现象全池泼洒时常出现,因为药量不足,池水达不到一定药物浓度,防治效果不佳。所以不规则鱼池体积测量计算一定要准确。
  
  溶解不完全
  
  泼洒药物前要按要求用开水、温水或冷水充分溶解,泼洒的药物不能有颗粒或块状,以防药物没有充分溶解,水体依然达不到规定浓度,或药物颗粒被鱼误食而致死。如生石灰要化浆泼洒,漂白粉不宜干洒。溶解药要注意水温,如溶解硫酸铜水温不能超过60℃,溶解杀虫中草药要求温度在60℃~100℃。
  
  泼洒不均匀
  
  防治鱼病时药物遍洒要均匀,尤其是边角容易被疏忽,造成用药不到的区域杀菌、杀虫不彻底,使鱼病复发。
  
  没有对症下药
  
  盲目投药而不对症下药是防治鱼病的大忌。这样既达不到防治病害的目的,又造成经济浪费,甚至还会起副作用。
  
  用药疗程不足
  
  有的鱼病一个疗程并不一定能达到满意的效果,而要使用二个或三个甚至更多疗程,这要看病情的严重性和病情的长短。如果疗程不足,杀灭病虫害不彻底,就会出现治愈率低或该病再复发的现象。
  
  用药过量
  
  与用药不足相反,用药量过多,超出鱼类忍受限度,反而会造成大量死亡。
  
  鱼类本身患不易治愈的疾病 有些鱼病,如草鱼出血病,一旦发生,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药物,采用常规药物治疗也不能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因此,这类鱼病更要以预防为主。如孢子虫,到形成泡囊时,用药很难奏效。
  
  用错药
  
  例如,用硫酸铜或硫酸铜和硫酸亚铁合剂治疗小瓜虫病,鱼病不仅不会减轻,反而会使虫体形成孢囊,增强虫体的抵抗力,鱼病会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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