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质量是指种子这种特殊商品满足人们使用种子所要求的特征特性的总和。狭义的种子质量指种子的自身品种品质和播种品质包括真实性、品种纯度(用种子风选仪进行纯度的选择)、净度、发芽力和生活力、千粒重(可能会使用到数粒仪或者电子自动数粒仪)、病虫感染率、水分百分率、种子活力等8个方面分别简称为“真、纯、净、饱、壮、健、干、强”;广义的种子质量包括物理质量、生理质量、遗传质量、病理质量和产品质量其中产品质量包括包装、标签、表识、外观等外延因素。
国家把关系国计民生、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有极大影响、栽培面积比较广的农作物确定为主要农作物《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水稻、小麦、棉花、玉米、大豆为主要农作物农业部将马铃薯和油菜也规定为主要农作物。对主要农作物种子国家制定了强制质量标准并规定必须印刷或制成印刷品固定在包装物表面。现行杂交水稻种子质量标准为 GB4404.1-1996其中2级种子质量标准为:水分≤13%净度≥98%发芽率≥80%纯度≥96%。一般来讲在以上4个方面均达到国家标准的杂交水稻种子视为合格种子。
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种子质量问题包含的范围更为广泛它是指由于种子质量低于种用标准(主要农作物种子为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标签标注内容、含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即有害生物)和在不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投放区域使用所造成的产量损失和质量影响。非种子质量问题是指除上述原因以外由气候、环境和人为等因素造成的产量损失和质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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