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延边州多措并举,充分开发利用林下草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了农林牧业全面协调发展。草地牧业经济已经成为延边农民增收致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延边州地处我省东部山区,面积4.27万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350万公顷左右,素有“八山一水半草半分田”之称。而且草质优良,产量高,种类多,营养均衡,是山区发展牧业的天然宝库。
为充分开发利用林下草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农林牧全面协调发展,从1989年开始,延边州委、州政府从林业用地中划出27.05万公顷的牧业用地,供牧业长期使用,同时发放了牧业用地使用证。同时,为加强牧业用地管理,州委、州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法规,1996年就颁布实施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牧业用地管理条例》,使牧业用地管理真正走上了法治化管理的轨道。牧业用地的划分,极大地促进了农民养牛发展牧业致富的积极性,也使草地牧业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到了2007年,延边州已发展牛87万头,羊41万头,比1989年分别增长了2.9倍、4.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