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长江河豚(养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江苏省《南通市人民0关于划定南通长江河豚(养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报告》(通政发[2005]62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江苏省南通市现辖行政区域。
南通长江河豚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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