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位于湘赣边界,修河上游、据境内程子源,黄家岭等处西周遗址出土文物表明,3000年前已有人居住,汉属豫章郡艾县地,明万历五年(1577年)设铜鼓营,民国二年(1913年)废厅建县,自康熙年间(1662—1672年)由闽、粤、赣南等地流入大批客家人至铜鼓,铜鼓便有了特有的客家文化。铜鼓境内山川秀美,民风纯朴,节日喜庆之时,喜耍灯彩,县内现有灯彩20余种,最具代表性的有“七鲤抢虾”等。
灯彩“七鲤抢虾”源于一则民间神话传说。南海龙王七个公主化身为金鲤私出龙宫到海面玩耍,和虾兵冲突,于是鲤虾追逐,后鳖将军化为渔翁收复鱼虾至龙宫问罪。灯彩“七鲤抢虾”表演分前后两部分,前一部分由鱼虾追逐、鲤鱼戏虾两场景而成,后一部分渔翁撒网、鱼虾被捕两场景组成。均通过舞蹈动作和队形变换连成一体。鲤鱼、虾等道具形象逼真,表演活灵活现,音乐、唱腔皆由客家山歌调及客家话演译,地方色彩甚浓。
1954年春参加南昌分区汇演获二等奖,1985年6月被省民舞协会摄像存挡。铜鼓七鲤抢虾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