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乡谐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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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玛”系藏语,意为“太阳”的意思。位于那曲地区班戈县的尼玛乡,是谐钦的故乡。

  历史上,那曲地区班戈县尼玛乡的青年男女有相聚跳谐钦的传统。无论是在农活结束还是逢年过节的时候,牧民们都会在辽阔草原上酣畅起舞,任由靴子在大地上敲出回声。

  据相关史料记载,谐钦的表演形式极为丰富,习惯用多种肢体语言和唱腔来表现羊群吃草时的动作,并把它们比喻成花草树木等生活中常见的美好事物,使原本枯燥无味的放羊生活变得生动活泼有趣。

  班戈尼玛谐钦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尼玛乡谐钦艺术十分普及,已成为那曲地区较有名气的民间艺术形式。

  近年来,尼玛乡政府把民间歌舞的组织和演出,当作一项精神文明建设项目,有重点、有选择地培养骨干。创作了大量歌颂党、歌颂人民、歌颂社会主义、赞颂新生活为主要内容的文艺节目。把传统的谐钦同现实生活和现代文明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现代牧区文化形式。

  尼玛乡的民间谐钦《商人罗布桑布》、《赞马歌》、《雪山颂》等传统谐钦和当地农牧民群众自己创作的《“1”在草原》、《党的恩情》、《翻身牧民做主人》、《走致富路》等节目,在农牧区群众中有广泛的影响。

  古老歌舞从草原到舞台

  谐钦这一古老的歌舞形式,多在隆重节日或仪式时演唱。它具有悠久的历史,丰富的内涵。在长久继承和发展过程中,已形成一种独具本地特色的歌舞表演艺术。

  谐钦一般由带有标题的歌舞曲多首组成,首尾乐曲分别称为“谐果”(引子)及“扎西”(吉祥),每首歌舞曲由慢板及快板,或由慢板、中板、快板组成,音乐古朴热情。歌词内容有人类起源、历史传说、赞颂祝福等。

  谐钦表演形式极为丰富,用多种肢体语言和唱腔来表现羊群吃草时的动作,并把它们比喻成花草、树木等生活中常见的美好事物,使原本枯燥无味的放羊生活变得生动、活泼、有趣。谐钦是尼玛人民的传统歌舞,通过男女对唱和对舞,来赞美大自然、生活和表达爱情。在舞蹈过程中,弹跳和长袖挥舞产生的动感是最美的一面。

  谐钦历史悠久,表演时不受场地、时间、人数限制,往往是牧民即兴起舞,直抒胸臆。那曲的谐钦较之其它地区,男性舞蹈动作更为热情豪放,女性舞蹈动作更为细腻妩媚。2012年,文化部春节晚会和外交部新年招待会上,班戈县尼玛乡48名农牧民演员演出的谐钦《天湖之舞》,就是在传统谐钦的基础上改编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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