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白石保吉尚村居民林平侯在台湾垦殖致富之后,怀念家乡宗人的疾苦,决心加赈助,择定吉尚村潭头地方筹建林氏义庄。经过近二年营建,于清道光元年(1821年)建成。
义庄占地面积4500多平方米,房屋99间,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砖木结构,悬山顶,四合院构造。3幢2进,单檐硬山顶,木构梁架、神龛等均有精美雕饰,为当时闽省著名的慈善机构之一。存有清代吕世余所书《林氏义庄》碑。林氏义庄的整体结构系三座并排的具有闽南风格的两进大厝,前面一片砖,后面建二层长楼一座,配合东西对向护厝,围拱全庄。踏入庄园,觉得整齐宽敞、古典大方。据云:原有长方形金字木匾一块,额曰“永泽堂”,悬于中座大厝的门上。全庄外围矮墙,多已倒塌。这一所慈善事业建筑物,在旧社会堪称大规模的公益事业机构。抗日战争以前,逐年由台湾运来大量稻谷和棉布,在这里资助石美地区林姓宗族的贫乏族人,解除其生活上的困难,对安定当时的社会秩序,起了事实上的作用。
林氏义庄碑于道光元年(1821),义庄建成时镶于壁上。由十二块精磨的黛黑石组成,宽3米,高1米。碑文记载,林平侯开发台湾致富后,为赈助家乡族人,筹建义庄的主要经过和办理赡赈的经济来源,经理人员配备,义庄管理规则等。
2006年林氏义庄作为清代的古建筑,被国务院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林氏义庄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