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是革命老区,是右江革0据地腹地的重要县份之一。为纪念革命先烈,建国后,凤山县委、县人民政府曾于五十年代在县城北边穿龙岩洞口始建一座陵园,六十年代又迁至县农业局后山重建。199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把我县烈士陵园升格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区党委、区人民政府把新建凤山革命烈士纪念碑列入东巴凤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之一,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时把烈士公园项目建设纳入城建总体规划加以实施。烈士公园会战项目征地35亩,建成纪念碑一座,修通公园四级路1.1公里,平整场地7000多平方米,砌石栏杆148米,铺石地板砖1400多平方米,植树造林200多株。纪念碑是公园的主体建筑,高度为16.8米,采用框架碑身干挂结构和上节三人组合雕像造型,其中碑座高10米,组合像高6.8米。烈士公园会战项目工程总投资216万元,其中上级专款70万元,干部职工捐款62万元,县财政拨款50万元,项目于2004年11月28日竣工。大会战结束后,在自治区民政厅等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县委、县人民政府多方争取资金,先后投入171万元,完成了包括陈列馆、休闲长廊、上山步道、凉亭等配套项目建设。如今,烈士公园已成为我县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进一步提升了凤山县城的整体建设格局和品位。 (暂无图片,欢迎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