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体采用天然花岗岩大理石制作,两面磨光,高5米、宽2米、厚0.9米。正面刻有“垦区抗日纪念碑”七个涂红大字,系经省、市、县党委、政府审核批准命名,由山东省政协六届常委、省书法协会副主席、原清河军区后勤处生产科科长张逊三题写,背面刻有0垦利县委、县人民政府撰写的342字的碑文,简要介绍了垦区抗日根据地的创建、发展和伟大贡献,说明了建碑宗旨及伟大的历史、现实意义。顶端装有一颗红星,系红色抗日根据地的象征。
基座高2米、宽3米、厚2.2米,四面镶嵌浮雕:前为反“扫荡”、后为“大生产”、左为“参军支前”、右为“抢救伤员”,概括地反映了垦区抗日根据地的战斗风貌和突出特点,与碑文相辅相成,构成形象生动的革命传统教材。
碑体、基座座落在高1米,面积为64平方米的平台上,平台四周有汉白玉栏杆为屏,四面均建有台阶,游人可拾阶而上,登高瞻仰。
广场南与双永公路相接,南北长45米,东西宽22米,可容纳五六百人。
纪念碑的落成,为垦利县增添了一处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理想场所,1996年1月被0东营市委确定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