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仁宗景祐年间(1034-1037年),兴崇道教,各地名山多建有道观。时肇庆羚羊峡北山凹上的庆云观派首徒志慧道长来湖边的无名岗上,建了一间道观,观坐北向南,取面临之湖名,称白鹤观。志慧道长见岗形似鹧鸪鸟蛋,定其名曰鹧鸪岗。
元朝统治者对人民非常残酷,顺帝至正年间(1341-1368年),各地人民揭竿反元。高要白土有夏杰等人起义,元统治者对人民重施-。为保存生命,多数良民四处寻找偏辟荒芜之地以藏避元人搜捕,因其时对寺观、庵堂尚保留着豁免征役的制度,所以有的人加入了观籍。各地寺观由于乱世,无施济者往来,财物拮据困窘,遂适当地招来一些良民入其籍,以少些“籍银粮”以维持寺观需求。而入白鹤观籍者有区、李、黎、陈、吕、许、莫、麦、邓(即邓元达)、白等十姓十人。他们以观籍名义垦植白鹤湖周围的田和岗上的地,维持生活。
其中有邓姓叫元达,原名邓汝胜,字仲元,有叔伯兄弟两个:一是邓汝鸿,字仲维;一是邓汝显,字仲达。兄弟三人是高要邓族始祖材辅公(宋朝议大夫邓珉的曾孙,由三水白坭迁居要邑宋隆)第六代人,原生活在高要白土思礼大乾岗(今邓坑)。汝胜为长,先逃来要邑新桥鹧鸪岗,化名元达,加入了白鹤观籍,脱籍后住岗之大井头处,为始祖;汝鸿于明朝(1368-1644年)初转迁长山后再迁鹧鸪岗之隔塘村(今属马安镇新江二管理区)为始祖;汝显约元至正四年(1344年)偕妻罗氏及新生小儿一清逃至新桥的荒野之地黄坭屈(土名)藏匿了二十多年。一清小时随父逃难,过上苦日子,养成了刻苦勤劳的习惯。长大了勤奋又英俊,被邻近布塘村一个小财主寡妇所赏识。寡妇愿把独生之女儿廖氏许配给他为妻,至正二十二年,一清立室,至正二十四年三月初八日,生一子名斌。公元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国号洪武,鼓励人民大搞生产。各地逃匿的人纷纷钻出来重新选择地定居乐业。洪武二年(1368年),一清得岳母资助,偕同父子迁来鹧鸪岗东边定居。从此,岗上又增加了一永久性住户。一清岳母,中年亡夫守节,在一清迁来此岗后,也从布塘村搬来,与女婿一同生活。她去世后,葬于大坡头。后东岗邓族人称其墓为“婆低墓”。解放前每逢清明节都有人前往拜祭。邓族祖曾有出租田叫“婆低田”,就是其田产。
明朝中叶(由于各自的原因,鹧鸪岗上各姓人户脱离了观籍,除邓姓两户和部分白姓人外,相继迁往他地谋生。留下的白姓者至清末时归入了邓元达祖而改邓姓)。从此,岗上由原来十姓十一户人只有一姓两大户(元达、汝显)的裔人了。清康熙二年(1663年),因主持去了别观,留下的小道童不慎失火以致全观烧毁。尔后该观的全部道人也分别去了别的道观。
明朝隆庆五年(1571年),高要县衙差带府票来到鹧鸪岗,追索植元下役银。岗东邓族八世祖植元,恰为户首(负责承担若干户人的税役款项上缴者),说已缴清了役银,为何还要来索取?衙差硬要按票行事。植元多方解释也不行,终被带往县衙。顿时,邓族涌动。次日,八世半峰公(绅士)受族众推举上县衙,出示了已缴的银单数据。县官转言说是府衙派票来的,可上府衙查对。经查实,票上所写的有名无姓,县衙差误把鹧鸪岗作为鹧鸪坑,欠缴役银人实为新桥的鹧鸪坑号植元的何姓者。此事于府衙中惊到府台,府台即令县衙放人,并留邓氏二公(半峰公、植元公)交谈。府台略带歉意,谈及同一区域有一岗一坑之两“鹧鸪”而引出如今之事,为免再误,提议改其中一村名。邓氏二公觉得是道理,便请府台赐一村名。府台随口吟出“邓林高百丈”句,说可否以此为名?半峰公知其引自《山海经》“夸父追日”的典故,点头表示满意。回到村,半峰公把府台意见告之于众,无一说不好。遂呈文上县衙申报改村名,后得到批准。从此,鹧鸪岗改名为百丈村(即今马安镇新江一管理区新江一村)。
“百丈”其名意妙,可是外村者知其意,滥称自己也是百丈村人。故此,至清末(1911年),邻近村族皆称其村为“百丈”,形成有“百丈十三村”之说。“百丈”意妙,取意于邓姓始由及“邓”字的意义。相传由黄帝传至武丁,武丁念季父(叔父)曼摄政无私之功德为王宫中高大的柱灯,光明正大,以策封其为邓国之郡侯,赐食邑于河北新野之地(今汉水之北,即河南省南阳地区邓县)。曼裔以国名为氏。故“邓”字有高照远明之义,解释为高大光明。后文人借此义引申出“邓林”、“邓君”、“邓事”等言词。“邓林”以植物言,指很高很广的茂林。“邓君”,以人言,指光明正大的君子。“邓事”,以事言,指光明磊落的事。“邓林高百丈”的“邓林”,指古代神话传说中的树林,即树木,为人造福之园地;“百丈”,言“邓林”之高、广,亦为人造福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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