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崖土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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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崖土司城  唐崖土司城址位地咸丰县尖山乡唐崖司村。唐崖土司为土家先民覃氏家族之“帅府”,始建于元至正六年(1346年),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废止。城址东西长770米,南北宽750米,总面积57.75万平方米。目前城址内街道墙垣仍清晰可辨,大部分建筑保存完好。其建筑格局共分为政治区、宗教区、军事区、文化区、经济区、综合区、娱乐区和墓葬区八大部分。

  城墙:东、西、北面各存一段,总长约1000米,残宽1~1.7米,残高1米左右,西城墙依山势筑上、中、下三道。

  街巷:现城中街巷布局呈三横三竖网状,一条主街位于城中北部,自北向南再垂直向西、分上、中、下三段,上、下段宽2.2米,中段宽2.6米。街面以长2米、宽0.3米、厚0.3米的砂岩条石并列平铺。巷道以石铺地,宽1.5米左右。

  牌坊:建于明天启四年(1624年),位于城中央。四柱三间三楼仿木结构石牌坊。明间面阔2.95米,高6.8米,次间面阔1.7米,高5.8米。

  石象生:位于城东唐崖河边,有石人、石马各两件,雕刻于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砂石凿成,左右分立,石人高1.9米,石马长2.38米,分别高2.38、2.08米,背宽0.7米。

  张王庙碑:位于城南唐崖河边,共3通,均青石质,方座已佚,楷书碑文。“公颂重新”碑刻于乾隆十五年(1750年),高0.8米,宽0.6米,厚0.1米,记捐资维修张王庙事;“万古不朽”碑,刻于光绪四年(1878年),高0.8米,宽0.45米,厚0.08米,记张王庙资产管理事;“重修张王庙序”碑,刻于光绪六年(1880年),高1.25米,宽0.60米,厚0.12米,记重修张王庙事。

  土司家族墓地:位于城址西北角,占地总面积400平方米,共一大五小六座坟墓。前面为一大墓,封土底径约40米,砂岩垒砌,仿木结构墓室,长7米,宽6.3米,分前后室和左右耳室,墓已被盗;后右侧为土司覃鼎墓,封土底径约30米,残高2米,墓前有“武略将军覃公讳鼎之墓”碑1通,刻于天启七年(1627年);后左侧为覃鼎夫人田氏墓,封土底径约25米,残高1.9米,墓前立四柱三间牌楼式石坊;其余三座位于覃鼎夫妇墓间,封土规模与田氏相同,碑已不存。另有土司后人覃光烈墓,因“改土归流”其人未承袭土司,其墓封土底径约3米,残高0.8米。墓前立碑,通高0.7米,宽0.4米,厚0.06米,碑文记墓主生平。

  大衙门基址:位于石牌坊后侧,块石砌筑,面阔三间12米,进深6.66米,柱础间距1.64年,直径0.47米,高0.35米。

  唐崖土司城是土司制度的典型例证,是土家族与汉族文化交流融合的珍贵文化遗存。

  2006年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唐崖土司城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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