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茂台地区花生种植历史悠久,素有花生之乡美称。这里远离城市,光照充足、空气清新、水质优良,2002年经市环保部门进行土壤、大气、水质监测,确定为无公害花生产品生产基地(环境认证No.012)。2004年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证,该产品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标准要求(证书号WGH-04-07866)。这里生产的花生风味独特,口感好,并含有丰富维生素及矿物质,有降压、健身、改善人体机能,延缓衰老之功效,素有餐桌美食之称。
2013年全镇花生播种面积6万亩,产花生果2000万公斤,实现产值亿余元。叶茂台镇2011年被省农委命名为“花生之乡”后,又给自产的花生注册起了“盛京叶茂”牌商标。同时,镇里还新建了占地100亩的花生批发市场,成为辽西北地区的花生种植、加工、销售集散地。
辽宁省法库县叶茂台镇、秀水河子镇、包家屯镇、卧牛石乡共4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法库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划定叶茂台花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的函》,法政函〔2013〕12号
沈阳市法库县地方技术规范:DB210124/T001-2013《叶茂台花生栽培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