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池施肥理论和实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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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池施肥的基本原理是在农业施肥基础上发展的,然而渔业施肥的机制要较农业施肥复杂得多。在农业上肥料直接作用于作物,效果比较稳定,而在渔业上肥料主要作用于饵料生物,最少经过1~2个环节才作用到鱼,其间受许多外界条件的影响,肥效较不稳定有时甚至走向反面。
  
国外从本世纪20年代开始,就有关于池塘施肥的试验报道,60年代bhhqepr等对鱼池施肥的理论和实践作了全面的阐述。80年代以来,geiger,schroeder、hepher、colman等,culver等以及其他一些作者继续对鱼池施肥进行试验研究,中国池塘养鱼历史悠久,建国以来,随着池塘养鱼业的迅速发展,在鱼池施肥实践和理论上都积累了一些材料,笔者拟在总结已有资料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实践经验,对此问题作了进一步探讨。
  
1.肥料要素
  
鱼池施用无机肥料的原理和农业相同,目的都是补充植物所需要的营养盐类。农业上肥料三要素是氮、磷、钾。对于鱼池施肥的要素则有几种观点:

(1) 德国人demoll(引自bhhpepr等因)的无氮施肥论。这一观点认为磷肥可促进固氮细菌的固氮作用,因而同时可增添氮源,反之,施氮肥可能促进反硝化细菌的作用,使施入氮流失而不能得到预期效果。无氮施肥论在西欧一些国家一直流行到70年代,我国水产界多少也受其影响。
(2) 美国人smith等(引自bhhqepr等)不受德国的影响,按农业施肥方式同时施入氮、磷、钾三要素。
(3)原苏联人bhhqepr等兼施氮、磷两要素。原苏联和东欧国家养鱼实践一再证明施氮肥可增产。 poiihha等试验表明,施氮肥未必促进反硝化作用。因为反硝化细菌有两种代谢方式: ①有氧时主要利用溶解氧呼吸; ②缺氧时才进行反硝化作用,利用硝酸盐和亚硝酸盐还原时放出的氧呼吸。鱼池施氮肥后由于促进藻类的光合作用,水中溶氧丰富,反硝化作用仅在缺氧的底层进行。此外,反硝化作用所产生的氨很快被藻类利用,不易形成氮气逸失。bhhqepr等指出,对于大多数藻类的营养需求,水中钾为1mg/l就够了,而内陆水域水中钾含量一般都超过这一数值,除了低矿化度的软水以外,没有施钾肥的必要。
  
中国内陆水域水的矿化度较高,一般不会缺钾,虽然一些养鱼资料中常提到施钾肥,但实践中很少采用。不过华南地区有些湖泊和水库水的矿化度、碱度、硬度都很低,可能缺钾。国内外对于初级生产力和鱼产量的试验一再表明,兼施氮、磷肥较单施磷肥效果好,仅在土壤缺磷地区或注入含氮水较多时,单施磷肥可以得到同样效果。由于受农业施肥理论的束缚,鱼池施肥中很少考虑碳肥的重要性。天然水中CO2一般在0.2~0.5ml/l之间,在富含浮游植物的肥水中,白天光合作用每小时可消耗0.2~0.3ml/l CO2,因此必须不断地补充。水中CO2的来源除大气溶解和水生生物呼吸放出外,还能从二氧化碳平衡系统中得到,一般可补偿其迅速的消耗,但在浮游植物极为茂盛的鱼池肥水或低碱度、低硬度的水中,可能会出现CO2的不足。这时因CaCO3沉淀的大量形成,水色发白,中国渔农称为水质老化,松井魁称为"白化"。鱼池施用有机肥料是补充碳源的有效措施。
  
2.施肥量和施肥方式  
  
氮、磷施肥量的标准,包括水中必须保持的元素浓度和氮磷比,这方面也有不同的观点。  
  
藻类仅能吸收溶解状态的氮和磷,对于大量存在于池底土壤和悬浮物中的养分则不能直接利用。池水溶解磷酸盐和池底及悬浮质粒中固态磷之间存在着稳定的化学平衡,水中无机氮质量浓度和大气氮之间也存在着类似的平衡。施入溶解性氮、磷肥料后立即破坏原有的平衡并建立新的平衡,这时超量的磷酸盐以不溶性化合物形式沉淀水底,超量的氮则形成氮气逸散到大气中。施入肥料量超过平衡值越多,沉淀和逸失也越多,因此过高的施肥量是没有效益的。
  
氮肥施用量不能过多的原因还与非离子氨的毒性有关。众所周知,总氨在水中形成铵 (NH4+)和非离子氨 (NH3),pH越高,水温越高,非离子氨在总氨中所占百分比越大,水的毒性就越强。有些养鱼场施大量硫铵后当时未见不良反应,一两天后随着浮游植物的大量增长,中午前后水的ph值和水温都升高,就出现大量死鱼。有时虽未大量死鱼,但鱼的生长受抑制。
  
原苏联学者根据光合强度试验,推荐无机氮肥的施用量为1~2mg/l;以色列为1.4mg/l,其他国家关于氮肥的施用量一般也不超过2mg/l。
  
水底沉积物是浮游植物生长的主要磷源,当浮游植物大量繁殖吸收磷酸盐时,沉积物将释放磷酸盐。但是施肥池塘浮游植物对磷的吸收速率通常要较底泥的释放率大4.5~5.5倍,因此施磷肥是必要的。

浮游植物细胞中氮和磷的质量比值因培养条件不同变化极大。以往认为磷施入后易沉淀应多施些,因此推荐施肥中氮、磷的质量比为4:1或2:1,甚至1:1。然而除了易沉淀以外,考虑到水中磷循环和被利用的一些特点,过高的施磷量未必有利。首先磷在有机质中结合较不紧密,细胞死后大部分磷在酶的作用下以磷酸盐形式沥滤溶解水中,只有结合在核酸和蛋白质中的小部分磷必须在微生物下参与分解,而氮在细胞死后只有20%~30%沥滤出来,大部分则必须在微生物作用下才能分解。例如在非洲的george,磷的周转时间为0.5d,而氮为0.66d。其次,当水中磷源充足时,许多藻类能过量地吸收磷贮存于细胞中供磷不足时使用,有些藻类当缺磷时能诱发产生过磷酸酶,使有机磷转化为磷酸盐供本身利用。可见,在一般情况下磷肥按氮肥的1/5~1/10施用即可,如果施氮量为l~2mg/l时,施磷量约为0.1~0.5mg/l。有些提出极高的氮磷比,如mamohtohal认为施5mg/l氮和0.3mg/l磷可促进绿藻的繁殖而抑制蓝藻;culve认为施0.6mg/l氮和0.03mg/l磷可降低丝状蓝藻的数量,而促进易利用的鞭毛藻类的丰度。二者提出的施肥量相差近10倍,但氮、磷的质量比都接近或等于20:1。这样高的氮磷比仅在特殊情形下 (控制固氮蓝藻或水中极为缺氮时)可以采用。无机肥料每次施大量不宜过高,但施肥次数要多,一般1~2周施肥1次。为了减少沉淀和逸失,化肥应尽可能均匀地溶于水中。如有船只可溶于水后随船沿全池均匀泼洒,无船时只在池岸上风处泼洒可减少沉淀。一般认为,施液态化肥较粉状化肥可取得更好的效果。池塘在一个生长期中总施肥量不宜过高,据原苏联经验,施氮量超过10 mg/l时,过剩的氮对初级生产力已无作用。据日本材料,施氮量达到33mg/l、施磷量达到6 mg/l时,就会恶化水质并导致鱼类死亡,因此,从清塘、灌水开始,就要拟定本年度化肥施用量标准,并根据池水中氮、磷质量浓度或用生物试验法来决定每次施用量和施肥频度。由于水中可利用的氮、磷循环极快,这些养分常常刚进入或出现便被浮游植物或微生物吸收,吸收之快以致非把藻类滤掉就无法测出,因而用化学方法测定水中溶解无机氮和活性磷的现存量不一定代表其实际丰盛度。用生物试验法按照产氧量高低确定施肥量标准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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