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养殖管理的好坏是影响养殖效益的关键。养殖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鱼塘投入品的管理、养殖对象及周围环境的维护。要得到高产高效,就要对养殖对象的生理需求、生长环境加以干扰创造良好的生长环境。现本人就提高养殖效益,加强鱼塘养殖管理措施与大家探讨。
 
(一)养殖周围环境管理
 
1.控制和杀死病原菌。根据季节发病情况,在鱼塘闲置或鱼病暴发前期进行清塘或消毒。清塘在鱼塘闲置情况下清除鱼塘内和池边的杂草,将池底整平,或使用药物。药物使用一般为生石灰,生石灰的使用量要足,使用中要分清是带水清塘还是干法清塘,不能使用粉末状或少量的块状清塘或消毒。其次,不能单一使用一种药物消毒,以免病原菌产生抗体。
 
2.清除鱼塘内的大型敌害生物。在青海地区4月下旬至5月是蛙类大量繁殖和产卵的季节,蛙类多选择鱼塘进行繁殖产卵,这个时期也是鱼塘下苗和正直开塘养殖鱼类大量开食的时候。因此,在鱼塘进、排水口要设置密眼网并随时捞除蛙卵等大型敌害生物。 
 
3.鱼塘的维护。平时检查池埂坚固性、鱼塘渗漏水情况,做好防逃工作。垂钓鱼塘挂牌给垂钓者做警示不乱丢弃塑料袋等污染水体和环境的杂物。
 
4.建立鱼池档案,做好日志。记录每个鱼塘投放和起捕量以及生长状况、饲料、药物的使用等,特别是垂钓鱼塘要记录好每天钓出的鱼类和投入的鱼类日志,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二)投入品的管理
 
1.品种。要适时掌握市场的动态信息,需求什么养什么并按照当地的地理气候条件、鱼塘条件选择品种,不能一哄而上。在引进品种时咨询当地的水产技术人员掌握引进地的疫情,对引进的品种进行检疫和消毒后放入暂养池观察后方可适时下塘。
 
2.饲料。垂钓鱼塘的大部分养殖户不注重投喂,形成一种粗放理念,造成鱼体瘦弱,疾病侵袭,使垂钓的鱼类品质下降。其次,养殖户为节省饲料成本,投喂变质、腐败、低价饲料或营养单一:“一把麸皮一把面”的格局,因此,不论是养殖鱼塘还是垂钓鱼塘都要按照“四定”投喂营养全面符合鱼类阶段生长需求的饲料。第三,在鱼苗下塘前后不能单一培育浮游生物,要采取浮游生物培育与适口人工饵料投喂相结合的办法为鱼苗的充分生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3.鱼药不能盲目使用。要根据药物的特性、养殖对象、水环境、天气等情况合理使用,用药要以改善环境和保护环境的环保药为主。杀虫选用的药物要有针对性,不能滥用杀虫药,以免刺激病鱼,加重病情。杀虫时要尽量避免使用硫酸铜、敌百虫等毒性和副作用较大的药物,可选用药性温和、对鱼类和水体副作用较小的药物,以减少对鱼体的刺激和保护鱼塘水质。定期投喂药饵量要准确,一般要求在投喂后30 45分钟内吃完为好。食场消毒外用的消毒药物须泼洒均匀,食场周围和池边病原菌较多的地方可适当多泼。在暴发性疾病流行的高温季节,可定期在鱼塘食场周围取一亩药量的1/5至1/6的药量,在投食区搅匀泼洒,再投食引鱼进行药浴。严重的可增加用药次数,并让鱼内服药物。避免使用杀虫、消毒药物一起泼洒的方法治疗鱼病。
 
(三)养殖对象的管理
 
1.冬季计划好每个鱼塘的生产计划,在第二年开春时间做好鱼药、饲料、鱼苗的购进计划、在初春选择好鱼苗场家,抓好鱼苗的调运。
 
2.在初春,细心观察当地的水温和鱼类活动情况做好开食计划。在风和日暖的天气水温达到5 时,适当投些猪粪、酒糟、豆饼或菜饼等,以提高水温和满足已越冬鱼类摄食的要求,随水温的升高开始少量投喂精饲料,以利于恢复鱼体体质,饲料还应视具体情况添加一些抗菌药物来预防疾病。在春季还要防止倒春寒。在青海地区鱼苗下塘时间,一般在4月下旬下塘,下塘时注意当地的天气变化,以防天气的突变,致使气温剧烈变化而使水温大幅度波动,造成鱼苗冻害。
 
3.适时鱼苗的拉网计划和分塘、并塘计划,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根据鱼塘的条件合理安排饲养密度,对生长中的鱼种通过拉网锻炼,检查鱼种生长及健康状况,调整鱼种规格,提大养小,及时将大小不同的鱼种过筛,促进小鱼种生长加快。对饲养密度过大或过小的鱼塘,按计划分塘或并塘时严格筛选鱼类,对即将入池的鱼类进行疾病和受伤程度检查,做好鱼体的消毒,放入暂养池饲养,严禁带病进入鱼塘。
 
4.夏季抓住鱼类充分生长时期,及时调节好水质,加大投喂量。同时注意因投喂量大防止水质败坏和疾病的发生。
 
5.在秋末冬处适时停食,防止鱼体的抵抗力因越冬降低。根据青海地区气候,进入冬季前不过早停食,时水温情况和天气情况投喂能量含量高的饲料,按照平时“四定”原则正常投饵,强化营养平衡,保证鱼的摄食需要,提高鱼的肥满度。一般主养鲤、鲫鱼的鱼塘在10月下旬水温6 以下停止投喂。
 
6.做好越冬的管理,及时监测冰下溶解氧和水生昆虫活动情况适时杀灭。对于渗漏水严重的鱼塘适时进行补水,补水应换取鱼塘水的三分之一,防止换水过大。。 
 
7.垂钓鱼塘在遵循上述情况下注重饲料的投喂,防止刮伤的鱼类再次进入鱼塘,造成疾病的感染。
 
(四)产出品的管理
 
做好产品的检疫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售水产苗种与水产品前,要报当地渔业部门进行检疫,检疫合格者方能出售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