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印发柑橘果品苗木检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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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在重庆的临近省份已经发现了带有柑橘溃疡病的果实和苗木,并在大量地涌入重庆的部分区县(市),同时也给我市柑橘产业化建设工作带来了严重威胁。为了保证我市柑橘产业的健康发展,确保果农增收目标实现,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柑橘果品苗木检疫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4]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柑橘生产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柑橘生产和检疫的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柑橘检疫工作,职能部门务必加大植物检疫检查工作力度 
  1、凡调入我市的柑橘果品、苗木,必须先由经营、栽种单位或个人到市农业局植物检疫站开据“植物检疫要求书”,然后到调出地植物检疫部门申请检疫,获得“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运输,货物到达我市后,立即将“植物检疫证书”送到市植物检疫站,并申请复检,复检确认不带检疫性有害生物后才能销售或栽种。
  2、凡调出我市的柑橘果实、苗木,必须到市农业局植物检疫站申请检疫,获得“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运输。
  3、加大公路植物检疫检查站的监督力度,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发现外来植物及其产品严格检疫检查,发现疫情就地销毁处理。
  4、强化市场检查,由市农业局派专职植物检疫员,到市内苗木市场、水果批零市场和超市追踪检查,各镇水果市场由兼职检疫员配合专职检疫员检查,发现疫情立即封存销毁。
  5、凡因疫情销毁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费用,全部由违章者自负,同时还将按《植物检疫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或追究责任。必须明确对违章者的“仁慈”就是对我市广大果农的残忍。
  二、依靠电视台、广播电台、黑板报,布告以及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柑橘溃疡病的危害性和杜绝传入的必要性,让广大人民自觉抵制乱调乱引行为。
  三、工商、交通、公安等部门要与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调运、经营、栽种带有疫情的柑橘果品、苗木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加强领导。市农业局要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植物检疫站、经作站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永川市柑桔果品苗木疫情查处领导小组”,确保我市优质柑橘产业化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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