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食品 柑桔生产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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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均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B、C、D略,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无公害食品》一书)
    本标准由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柑桔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雷慧德、何绍兰、彭良志、邓烈、唐科志、冉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柑桔生产所要求的园地选择与规划、栽植、土、肥、水管理方法,整形修剪,花果管理技术以及病虫害防治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柑桔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计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659柑桔嫁接苗分级及检验
    NY/T 227微生物肥料
    NY/T 394--2000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 5016无公害食品 柑桔产地环境条件

3 要求
    3.1园地选择与规划
    3.1.1园地选择
    3.1.1.1气候条件
    年平均温度16℃~22℃,绝对最低温度≥-7℃。1月平均温度≥4℃,≥10℃的年积温5000℃以上。
    3.1.1.2土壤条件
    土壤质地良好,疏松肥沃,有机质含量最好在1.5%以上,土层深厚,活土层最好在60cm以上,地下水位1m以下。
    其他按NY 5016执行。
    3.1.1.3水质
    按NY 5016执行。
    3.1.1.4大气质量
    按NY 5016执行。
    3.1.1.5地形地势
    坡度在20°以下。坡度6°~20°的山地、丘陵,建园时宜修筑水平梯地。
    3.1.1.6其他
    按NY 5016执行。
    3.1.2园地规划
    修筑必要的道路、排灌和蓄水、附属建筑等设施,营造防护林。防护林选择速生树种,并与柑桔没有共生性病虫害。
    平地及坡度在6°以下的缓坡地,栽植行为南北向。建议采用长方形栽植。坡度在6°~20°的山地、丘陵地,栽植行的行向与梯地走向相同。推荐采用等高栽植。梯地水平走向应有3‰~5‰的比降。
    3.1.3品种和砧木选择
    3.1.3.1品种选择的依据
    根据柑桔生态区划指标,在最适宜区和适宜区选择优良品种发展无公害柑桔生产。特别注意选择有较强抗病性、抗逆性的品种。溃疡病区优先考虑种植宽皮柑桔。
    3.1.3.2 常用砧木
    适宜于柑桔的砧木有:枳、枳橙、香橙、枸头橙、红桔、朱桔、酸柚、酸桔等。盐碱土和石灰性紫色土宜选用枸头橙、香橙等,已感染裂皮病和碎叶病的品种(系)不能用枳和枳橙作砧木。
    3.2 栽植
    3.2.1 苗木质量
    苗木质量按GB/T 9659执行。建议栽植脱毒苗木。
    3.2.2 栽植时间
    一般在9月~10月秋梢老熟后或2月~3月春梢萌芽前栽植。冬季有冻害的地方宜在春季栽植,干热河谷区宜在5月~6月雨季来临前栽植。容器苗或带土移栽不受季节限制。
    3.2.3 栽植密度
    按666.7㎡栽植的永久植株数计,甜橙一般以40株~60株为宜,株行距3m×4m~5m;宽皮柑桔60株~70株,株行距3m×3.5m;柚类20株~40株,株行距(4m~5m)×(5m~6m)。栽植密度应根据品种、砧穗组合、环境条件和管理水平等而定。
    3.2.4 栽植技术
    栽植穴长60cm,宽40cm,深30cm~40cm,将苗木的根系和枝叶适度修剪后放入穴中央,舒展根系,扶正,边填土边轻轻向上提苗、踏实,使根系与土壤密接。填土后在树苗周围做直径1m的树盘,浇足定根水。栽植深度以根颈露出地面5cm~10cm为宜。
    3.3 土肥水管理
    3.3.1 土壤管理
    3.3.1.1 深翻扩穴,熟化土壤
    深翻扩穴一般在秋梢停长后进行,从树冠外围滴水线处开始,逐年向外扩展0.4m~0.5m。回填时混以绿肥、秸杆或经腐熟的人畜粪尿、堆肥、厩肥、饼肥等,表土放在底层,心土放在表层,然后对穴内灌足水分。
    3.3.1.2 间作或生草
    柑桔园宜实行生草制,种植的间作物或草类应是与柑桔无共性病虫、浅根、矮杆,以豆科植物和禾本科牧草为宜,适时刈割翻埋于土壤中或覆盖于树盘。
    3.3.1.3 覆盖与培土
    高温或干旱季节,建议树盘内用秸秆等覆盖,厚度10cm~15cm,覆盖物应与根颈保持10cm左右的距离。培土在冬季中耕松土后进行。可培入塘泥、河泥、沙土或柑桔园附近的肥沃土壤,厚度8cm~10cm。
    3.3.1.4 中耕
    可在夏、秋季和采果后进行,每年中耕3次~4次,保持土壤疏松无杂草。中耕深度8cm~15cm,坡地宜深些,平地宜浅些。雨季不宜中耕。
    3.3.2 施肥
    3.3.2.1 施肥原则
    应充分满足柑桔对各种营养元素的需求,推荐多施有机肥,合理施用无机肥。
    3.3.2.2 肥料种类和质量
    按NY/T 394—2000中的5.2.1的规定选择肥料种类,使用的叶面肥应已在农业部登记注册。人畜粪尿等需经50℃以上高温,发酵7d以上。微生物肥料中有效活菌数量必须符合NY/T 227的规定。
    3.3.2.3 施肥方法
    3.3.2.3.1 土壤施肥
    可采用环状沟施、条沟施和土面撒施等方法。在树寇滴水处挖沟(穴),深度20cm~40cm。东西、南北对称轮换位置施肥。土面撒施的肥料以造粒缓释肥为主。速溶化肥应浅沟(穴)施,有微喷和滴灌设施的柑桔园,可进行液体施肥。
    3.3.2.3.2 叶面追肥
    在不同的生长发育期,选用不同种类的肥料进行叶面追肥,以补充树体对营养的需求。高温干旱期应按使用浓度范围的下限施用,果实采收前20d内停止叶面追肥。
    3.3.2.4 幼树施肥
    勤施薄施,以氮肥为主,配合施用磷、钾肥。春、夏、秋梢抽生期施肥4次~6次,顶芽自剪至新梢转绿前增加根外追肥。有冻害的地区,8月以后应停止施用速效氮肥。1年~3年生幼树单株年施纯氮100g~400g,氮、磷、钾比例以1:(0.25~0.3):0.5为宜。施肥量应由少到多逐年增加。
    3.3.2.5 结果树施肥
    3.3.2.5.1 施肥量
    以产果100kg施纯氮0.6kg~0.8kg,氮、磷、钾比例以1:(0.4~0.5):(0.8~1.0)为宜。微量元素肥以缺补缺,作叶面喷施,按0.1%~0.3%浓度施用。
    3.3.2.5.2 施肥时间
    采果后施足量的有机肥(基肥),氮施用量占全年的20%~40%;花前(萌芽)肥以氮、磷为主,氮施用量占全年的20%;稳(壮)果肥以氮、钾为主,配合施用磷肥,氮施用量占全年的40%~60%。微量元素肥在春梢生长期施用。
    3.3.3 水分管理
    3.3.3.1 灌溉
    要求灌溉水无污染,水质应符合NY 5016。
    柑桔树在春梢萌动及开花期(3月~5月)和果实膨大期(7月~10月)对水分敏感。此期若发生干旱应及时灌溉。
    3.3.3.2 排水
    及时清淤,疏通排灌系统。多雨季节或果园积水时通过沟渠及时排水。果实采收前多雨的地区还可通过地膜覆盖园区土壤,降低土壤含水量,提高果实品质。
    3.4 整形修剪
    3.4.1 适宜树形
    3.4.1.1 变则主干形
    干高30cm~50cm,选留类中央干,配置主枝5个~6个。主枝间距30cm~50cm,分枝角45°左右。主枝间分布均匀或有层次,各主枝上配置副主枝或侧枝3个~5个,分枝角40°左右。变则主干形适宜于橙类、柚类、柠檬等。
    3.4.1.2 自然开心形
    干高20cm~40cm,主枝(3个~4个)在主干上的分布错落有致。主枝分枝角30°~50°,各主枝上配置副主枝2个~3个,一般在第三主枝形成后,即将类中央干剪除或扭向一边作结果枝组。自然开心形适宜于温州蜜柑等。
    3.4.1.3 多主枝放射形
    干高20cm~30cm,无类中央干。在主干上直接配置主枝4个~6个,对主枝摘心或短截后,大多发生双叉分枝成为次级主枝(副主枝)。对各级骨干枝均采用短截、摘心、拉枝等方法,使树寇呈放射状向外延伸。多主枝放射形适宜于丛生性较强的椪柑等。
    3.4.2 修剪要点
    3.4.2.1 幼树期
    以轻剪为主。选定类中央干延长枝和各主枝、副主枝延长枝后,对其进行中度至重度短截,并以短截程度和剪口芽方向调节各主枝之间生长势的平衡。轻剪其余枝梢,避免过多的疏剪和重短截。除对过密枝群作适当疏删外,内膛枝和树寇中下部较弱的枝梢一般均应保留。
    3.4.2.2 初结果期
    继续选择和短截处理各级骨干枝延长枝,抹除夏梢,促发健壮秋梢。对过长的营养枝留8片~10片叶及时摘心,回缩或短截结果后枝组。抽生较多夏、秋梢营养枝时,可采用三三制处理:即短截三分之一长势较强的,疏去三分之一衰弱的,保留三分之一长势中庸的。秋季对旺长树采用环割、断根、控水等促花措施。
    3.4.2.3 盛果期
    及时回缩结果枝组、落花落果枝组和衰退枝组。剪除枯枝、病虫枝。对较拥挤的骨干枝适当疏剪开出“天窗”,将光线引入内膛。对当年抽生的夏、秋梢营养枝,通过短截其中部分枝梢或三三制处理调节翌年产量,防止大小年结果。花量较大时适量疏花或疏果。对无叶枝组,在重疏删基础上,对大部分或全部枝梢短截处理。
    3.4.2.4 衰老更新期
    应减少花量,甚至舍弃全部产量以恢复树势。在回缩衰弱枝组的基础上,疏删密弱枝群,短截所有夏、秋梢营养枝和有叶结果枝。极衰弱植株在萌芽前对侧枝或主枝进行回缩处理。衰老树经更新修剪后促发的夏、秋梢应进行短强、留中、去弱的三三制处理。
    3.5 花果管理
    3.5.1 控花疏果
    3.5.1.1 控花
    冬季修剪以短截、回缩为主;进行花前复剪,强枝适当多留花,弱枝少留或不留,有叶单花多留,无叶花少留或不留;抹除畸形花、病虫花等。
    3.5.1.2 人工疏果
    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第一次生理落果后,只疏除小果、病虫果、畸形果、密弱果;第二次在生理落果结束后,根据叶果比进行疏果。适宜叶果比为脐橙(50~60):1,普通甜橙(40~50):1,早熟温州蜜柑(30~35):1,中晚熟温州蜜柑(20~25):1,椪柑(60~70):1,柚(200~300):1。弱树叶果比适度加大。
    3.5.2 果实套袋
    建议果实套袋。套袋适期为6月下旬至7月中旬(生理落果结束后)。套袋前应根据当地病虫害发生情况对柑桔园全面喷药1次~2次。喷药后及时选择生长正常、健壮的果实进行套袋。纸袋应选用抗风吹雨淋、透气性好的柑桔专用纸袋,以单层袋为宜。果实采收前15天左右摘袋。
    3.6 植物生长调节剂应用
    3.6.1使用原则
    允许有限度使用能改善树体生长状况、提高果实产量、改善品质,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的植物生长调节剂。
    3.6.2 细胞分裂素类的使用
    仅限于使用苄基嘌呤(BA)和激动素,使用范围限于:促进萌芽和促进伤口愈合;防止幼果脱落,提高坐果率。
    3.6.3 赤霉素类的使用
    可使用所有赤霉素制剂,如赤霉素-3(赤霉酸,GA3,九二O)、赤霉素-4(GA4)和赤霉素-7(GA7)等。
    3.6.4 乙烯及其释放或诱导剂的使用
    采前果实的催熟仅限于使用乙烯利(2-氯乙基膦酸),但采前7d禁止使用,采后禁止使用。采后果实的催熟仅限于使用气体乙烯。
    3.6.5 生长抑制剂的使用
    生产上仅限于使用多效唑(PP333)和矮壮素(CCC)。使用范围限于:叶面喷布防止果皮粗厚、控制新梢生长和促进花芽分化,安全间隔期应在30d以上。其他生长抑制剂禁止使用。
    3.7 病虫害防治
    3.7.1 植物检疫
    禁止检疫性病虫害从疫区传入保护区,保护区不得从疫区调运苗木、接穗、果实和种子,一经发现立即销毁。
    3.7.2 农业防治
    3.7.2.1 种植防护林:按3.1.2规定执行。
    3.7.2.2 选用抗病品种、砧木:按3.1.3规定执行。
    3.7.2.3 园内间作和生草栽培:按3.3.1.2规定执行。
    3.7.2.4 实施翻土、修剪、清洁果园、排水、控梢等农业措施,减少病虫源,加强栽培管理,增强树势,提高树体自身抗病虫能力。提高采果质量,减少果实伤口,降低果实腐烂率。
    3.7.3 物理机械防治
    3.7.3.1 应用灯光防治害虫
    可用黑光灯引诱或驱避吸果夜蛾、金龟子、卷叶蛾等。
    3.7.3.2 应用趋化性防治害虫
    大实蝇、拟小黄卷叶蛾等害虫对糖、酒、醋液有趋性,可利用其特性,在糖、酒、醋液中加入农药诱杀。
    3.7.3.3 应用色彩防治害虫
    可用黄板诱集蚜虫。
    3.7.3.4 人工捕捉害虫、集中种植害虫中间寄主诱杀害虫
    人工捕捉天牛、蚱蝉、金龟子等害虫;嘴壶夜蛾的中间寄主木防已,在嘴壶夜蛾发生严重的地区人工种植,引诱成虫产卵,再用药剂杀灭幼虫。
    3.7.4 生物防治
    3.7.4.1 改善果园生态环境
    按3.1.2,3.3.1.2规定执行。
    3.7.4.2 人工引移、繁殖释放天敌
    用尼氏钝绥螨防治螨类;用日本方头甲和湖北红点唇瓢虫等来防治矢尖蚧;用松毛虫赤眼蜂防治卷叶蛾等。
    3.7.4.3 应用生物源农药和矿物源农药
    使用附录C中的生物源农药和矿物源农药防治害虫。
    3.7.4.4 利用性诱剂
    在田间放置性引诱剂和少量农药,杀死柑桔小实蝇雄虫,减少与雌虫的交配机会。
    3.7.5 化学防治
    3.7.5.1 农药种类选择及使用
    3.7.5.1.1 禁止使用高毒、高残毒或有三致作用的药剂,见附录A。
    3.7.5.1.2 限制使用中等毒性以上的药剂,见附录B。
    3.7.5.1.3 允许使用低毒及生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见附录C。
    3.7.5.2 农药使用准则
    3.7.5.2.1 不得使用附录A列出的农药种类和未登记的农药。
    3.7.5.2.2 限制使用的农药(见附录B),每年每种药剂最多使用1次。
    3.7.5.2.3 允许使用的农药(附录C),每年每种药剂最多使用2次。
    3.7.5.2.4 附录B和附录C中列出的限制使用和允许使用的农药必须按要求控制施用量。注意不同作用机理的农药交替使用和合理混用,避免害虫产生抗药性。
    3.8 果实采收
    鲜销果在果实正常成熟,表现出本品种固有的品质特征(色泽、香味、风味和口感等)时采收。贮藏果比鲜销果宜早7天~10天采收,加工用果宜晚7天~10天采收。(责编/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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