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无公害生产的重点。
总的来说柑桔病虫害的防治原则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农业和物理防治为基础,生物防治为核心,按照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和经济阈值,科学使用化学防治技术,有效控制病虫为害。
综合防治的概念
综合防治是1967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在罗马召开的“有害生物综合防治”专家讨论会上,提出的“有害生物综合治理”(即IPM),定义为“综合治理是有害生物的一种管理系统,它按照有害生物的种群动态与之相关的环境关系,尽可能协调地运用适当的技术和方法,使有害生物种群保持在经济危害水平以下”。1975年召开的全国植保工作会上,提出“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作为我国植保工作的方针。 1979年植保界的老前辈马世骏先生对综合治理的内容作了进一步的说明,他说:“综合治理是从生物与环境的整体观念出发,本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和安全、有效、经济、简易的原则,因地因时制宜,合理运用农业的、化学的、生物的、物理的方法,以及其他有效的生态学手段,把害虫控制在不到危害的水平,以达到保证人畜健康和增加生产的目的”。从上面的论述,可见其蕴含的3个基本观点,即生态学观点、经济学观点和环境保护观点。病虫害防治应贯彻我们的植保工作方针,以预防为主。因此,对于那些危险性病虫害,又可以通过人为活动进行传播的,必须采取检疫措施。即禁止检疫性病虫害从疫区传人保护区,保护区不得从疫区调运苗木、接穗、果实和种子,一经发现立即销毁。
此外,按照马世骏先生的解释,综合防治运用的方法有农业的、化学的、生物的、物理的和生态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