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日报讯(邱胜槐、陈慧明)日前,寻乌县将《寻乌县人民政府致全县脐橙种植户和果品经销商的公开信》送到每位果农和果商手中,就今年的脐橙销售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倡导果农不得采摘和销售脐橙青果。这是该县力保脐橙品质的举措之一。
为确保“赣南脐橙”的声誉和果农根本利益,防止果农采摘脐橙青果抢鲜“催熟”上市,在脐橙即将上市之际,寻乌县向全县果农倡导不采摘和销售脐橙青果,并要求:今年10月20日之前严禁采摘、销售脐橙;10月21日至10月31日为“限采期”,实行“先测糖、后采摘”(含糖量不低于10度以下);11月1日以后,方可允许放开销售。对采摘和加工青果的行为,该县已制定了相关的监督机制,果农将和政府一道共同维护全县的脐橙销售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