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药新政改革有了新的动作近日海南省农业厅、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延长过渡期农药经营许可管理事项的通知》。通知显示将《农药经营许可证》到期的农药经营企业(店)过渡时间由原来的201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2年6月30日届时没有另行规定的凡未重新申请到新的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继续经营。
6月13日海南省农业厅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发布了《海南省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在2011年底完成批发、零售企业的招投标、新《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等工作允许许可证已过期的农药企业(店)在2011年12月31日前继续正常经营12月30日后凡未重新取得新政的不得继续经营。
然而海南农药新政改革推行进度比预期明显缓慢就公开消息来看批发企业招投标工作一直未见进展市县方面只有三亚、乐东少数地区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直到近日海南省农业厅、工商局联合发布延长农药经营过渡期的通知意味着海南农药新政改革至少推后半年。通知称农药经营许可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而农药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人数多、面广、工作复杂目前海南省一年一度的冬季瓜菜生产高峰期即将到来为确保冬季瓜菜生产用药安全和农药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平稳过渡结合海南实际过渡时间由原来的201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2年6月30日。2011年12月31日前农药经营企业(店)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已到期的允许其继续经营至2012年6月30日;2012年6月30 日后没有另行规定的凡未重新取得农业部门颁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继续经营。
据海南省农业厅统计显示海南全省2123家农药批发企业和零售店截止到2011年12月《农药经营许可证》已到期的农药企业(店)有1023家占48.2%截止到2012年6月到期的共有1602家占75.5%届时大部分农药经营网点的经营许可证均已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