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产肥料假冒进口肥料。比如包装标称产自外国,过外国为原料国,却标国内肥料标准或“生产许可证”;标进出口企业代码等肥料,实为国产肥料。
二、乱起肥料商品名称。
三、国外名称作为肥料名称。
四、使用过期失效肥料登记证。
五、夸大肥料产品功效,标注生产许可证,而水溶肥料不属于生产许可范围。比如“小麦高产王”、“大豆高产王”。
六、无产品标准,虚假标注。如“活性高钾”,国内无“活性高钾”的命名规定和标准。
七、肥料登记证一证多用。
八、未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
九、使用过期的企业产品标准。
十、乱用产品标准,使用植物调节剂名称为产品名。
(张少玉)(责任编辑:董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