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在购买化肥时,可以从外包装来识别肥料的规范性。肥料的包装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应当使用表明该产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不能使用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不允许添加不实、夸大性的词语。可标注经注册登记的商标。
(2)应标明产品“三证”号,即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号(适用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肥料如复混肥料等)和肥料登记证号。
(3)对单一肥料的养分含量,应标明单一养分的百分含量,若加入了中微量元素,应分别标明各单养分的含量及各相应的总含量,不能将中微量元素含量与主含量相加。对于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应标明氮磷钾总养分含量,总养分标明值不低于配合式中单养分标明值之和,同时以配合式分别标明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百分含量。产品如含硝态氮或以枸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的产品应标明“含硝态氮”或“枸溶性磷”,如产品中氯离子含量大于3%,应标明“含氯”
(4)标明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5)标明肥料规格、等级和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