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ml*20瓶/件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作用。适合防治棉花棉铃虫和甘蓝小菜蛾。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棉花安全间隔期为60天,最多使用次数3次、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转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丙溴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适用作物:甘蓝、棉花
1.防治棉花害虫
(1)防治棉花蚜虫,每亩用44%乳油,约用量60-80毫升,喷雾
小菜蛾、棉铃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