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克*20瓶/箱
产品说明: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混剂。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同时具有一定的杀卵效果,作用方式为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 本品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天敌放飞区禁用。
3. 本品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混用,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适用作物:棉花。
棉铃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