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农业部印发《关于2012年各地拖拉机“三率”情况的通报》,旨在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切实提高拖拉机上牌率、持证率、检验率等“三率”水平,确保实现“十二五”安全发展目标。
4月23日,农业部印发《关于2012年各地拖拉机“三率”情况的通报》,旨在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切实提高拖拉机上牌率、持证率、检验率等“三率”水平,确保实现“十二五”安全发展目标。
《通报》显示,上海、重庆、新疆、福 建、海南、四川、宁夏、浙江、北京、湖南的拖拉机上牌率位列前10名,上海市的上牌率高达99.06%;甘肃、贵州、江苏、吉林、浙江、黑龙江、陕西、重庆、上海、内蒙古的检验率位列前10名,甘肃省的检验率为94.31%;上海、河北、重庆、浙江、贵州、山东、河南、新疆、云南、四川的持证率位列前10名,上海市的持证率高达100%。
甘肃、河北、江西、江苏、湖北的拖拉机上牌率排在最后5名;青海、福建、宁夏、江西、河北的检验率排在最后5名;安徽、甘肃、辽宁、江西、湖北的持证率排在最后5名。
上海、重庆、新疆、福建、海南、四川、宁夏、浙江、北京、湖南、内蒙古、广西的拖拉机上牌率达到70%以上;甘肃、贵州、江苏、吉林、浙江、黑龙江、陕西、重庆、上海、内蒙古、新疆的检验率达到70%以上;上海、河北、重庆、浙江、贵州、山东、河南、新疆、云南、四川、海南、北京、内蒙古、青海、江苏、天津、山西、宁夏的持证率达到70%以上。
《通报》指出,拖拉机“三率”水平是衡量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指标,列入了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重大目标任务。2012年,各地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国拖拉机“三率”平均水平达到60.50%,比上年提高了12.85个百分点,进步明显,成效显着。
《通报》要求,各地要继续加大提高拖拉机“三率”工作力度,将其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深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强化安全监管基础性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导检查,提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努力保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