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研究部署农机推广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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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年度调整工作,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日前在京召开推广目录编制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推广目录2010年度调整工作。来自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的有关负责同志和来自农机管理、生产、流通、推广、鉴定等方面的代表参加了会议,积极为推广目录编制工作建言献策。

  与会代表围绕如何做好推广目录的编制、调整工作,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强新产品新技术推广、推进农业机械化节能减排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针对进入推广目录的资质问题,与会代表提出,应适当提高门槛,根据不同类别的农机产品,依据企业的注册资金、员工人数等条件对企业规模进行合理限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推广技术先进的农机产品,通过适当方式将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新产品列入推广目录。针对节能环保问题,与会代表提出,应逐步提高标准,在评审中严格限定油耗、排放和噪声等指标,切实加大节能环保农机产品的推广力度。与会代表提出,要加强对省级推广目录制定工作的指导,坚决制止在制定省级推广目录工作中执行办法不严格、操作不规范、要求企业重复申报、向企业收取费用等现象,严格维护国家推广目录的严肃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副司长刘宪指出,制定并定期调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规定的重要制度,是国务院赋予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要通过制定推广目录,加强农业机械化发展宏观调控,促进农机工业结构调整和农机装备结构的优化,扶优、扶强、扶大农机生产企业。各省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充分尊重企业自愿申请和自愿选择受理机构的规定,坚持扶持质量优良、扶持技术先进、扶持品牌产品、扶持大型企业的原则,公平对待所有企业。各农机生产企业要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提高产品服务水平,为农民提供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产品。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推广目录的制定工作。

  刘宪强调,各省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提高推广目录制定工作质量,为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奠定基础。要加强推广目录制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开受理机构,接受社会监督。要规范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方法,认真执行公开申报、专家审议、网上公示等制度,规范工作过程,保证结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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