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新政”改革被指脱离实际 商户质疑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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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亚市民王先生投诉称2011年颁布的《海南省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存在诸多不合理现象,有些规定不切实际,商户在按要求整改的过程中压力很大。
  据了解,早在2011年,就有农药经销商对农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削减零售终端等规定进行过不同方式的投诉。近日,又有三亚、琼海等地的农药经销商对《办法》提出质疑,称该《办法》中对农药零售商家的若干管理规定不符合实际,质疑主要针对“20万元不等的质保金,配备5名专业学历经销人员,配备5吨以上的送货车辆,配备300平方米的仓库”等问题。“本来一个政策出台应该是更好地扶持商家,我们也支持改革,但是有些规定实在是太苛刻了,就算申报通过了,经营压力也很大。”王先生称。

  现状 农药欠款数额大,零售商担心影响资金回笼

  商报记者到三亚市荔枝沟附近的几家农药店了解到,目前农药市场的经营现状是“赊账制”,即部分农民在瓜果、蔬菜防病虫害季所使用的农药大多是从经销商手里赊来的,待瓜果蔬菜卖掉之后才还农药款,有时还的还是前年的。而农药零售商则通常是拿现金向批发商或厂家拿货,极少数能得到厂家的“支持”,“除非是常年合作的厂家出了新产品,才会先拿给我们作推广。”“所以,我们大多是拿自己的钱去支持农民。”“我们做农药的跟他们种瓜果蔬菜的一样,都是靠天吃饭,他们绝收了,我们也拿不到农药款。有时候农民绝收,我们都不敢开口要农药款,因为不忍心。所以,我们资金回笼都很困难,但又不能不做,欠的钱都在外面,有的老板几百万元的农药款都收不回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板娘说。

  商户质疑 经销商:好像又回到计划经济时代

  质疑一:为什么要交纳十几二十万的质保金?

  符先生在琼海经营农药生意十几年了,店面100平方米左右,工作人员两名,有七八万元的库存量,是个中小型农药零售商。提到对这次“农药新政”的看法,符先生说,此次改革有点不合理,要求太高。符先生最担心的就是琼海要求交纳的15万元质保金的使用和管理问题,“交那么多钱,也不知道这些押金怎么管理使用,本来欠款就多,这样一来,流动资金就更受限制了,而且也担心这个质保金最后拿不回来。”

  在三亚荔枝沟经营农药店的温先生已经做了10多年的农药生意,老温坦言,“三亚要求交纳的20万元质保金太强人所难,本来现在资金周转就不灵,厂家支持又少,都是现款拿货,再交20万元的质保金,这样经销商做起生意来压力更大,也不利于市场的管理。”

  质疑二:拿什么给5名专业学历人员发工资?

  在三亚荔枝沟开农药店的刘先生说,配5名专业人员根本养不起。“现在欠款很多收不回来,又要交20万元的质保金,还要租300平方米以上的店面,再配一辆5吨以上的送货车,哪里还养得起5个人?”而琼海的符先生则说,为了继续做下去,“养不起也要养啊!”“就算是专业的本科学历大学毕业生,很多都是学的书本上的知识,没有实际经验,请来了可能也没多大用处。”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板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质疑三:哪个农户会一次性要5吨农药?

  《办法》第七条第五款对零售企业的规定中称,要配备每批次达5吨以上的农药转送车。“现在我们用的都是那种常见的农夫车,大概0.5吨左右。5吨以上的农药转送车根本派不上用场,哪个农户会一次性要5吨农药?”刘先生说,“买不买车,买多大的车,店主会根据实际情况来配备,如果强制规定,一则没必要,二则对商家也是很大的经营压力。”

  质疑四:300平方米的仓库用不完,不就是浪费钱?

  肖先生在海棠湾经营着面积不小的芒果园,由于自己每年使用的农药都在五六十万元,所以他干脆自己开了家农药店,在满足自己用药需求的同时,顺便服务一下周边的农户。这次“农药新政”推行后,为了让自己的农药店符合申报条件,肖先生租了一个300平方米的仓库,没想到审核结果迟迟不下来,仓库白白放了一年,“亏了差不多十五六万元。”肖先生告诉记者。

  对仓库的问题,店主刘先生和温先生一致认为,“根本用不了那么大的仓库。”“如果改革硬性要求要有300平方米的仓库,那不是给我们凭空增加负担吗?”当记者问到,不符合条件或者自觉没能力达到条件可以不做农药生意时,温先生说,“做了这么多年,还有很多账没收回来,不做就更别想收回来了。压力大也得做,没办法。”

除以上关注的焦点外,“限制海南批发商的数量为1-2家”这一条也让农药经销商们不理解,“好像又回到计划经济时代了”。“这样不就是垄断了吗?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就那么一两家,随意涨价也没有竞争对手。”温先生说。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板娘则坦言,“虽然现在竞争很激烈,我们也希望能减少一些经销商数量,但是从原来的几百家一下子砍到几家,这样做未免力度太大了。而且《办法》的要求那么高,经销商各方面的开支大了,最后的经营成本还不是全部转嫁到农民身上?”“如果就那么几家,可能会造成用药不及时的情况,这样导致的经济损失谁来负责?”海棠湾的肖先生说。

  “其实政府出台新政策是好事,避免再次出现‘毒豇豆’事件,但是这样的管理办法未免太苛刻了,只能是逼着商家造假。”“想管理好,要从源头抓起。毕竟违规操作的只是个别现象,应该发现一家查处一家,而不是‘一刀切’。”肖先生如是说。

  记者还了解到,有些经销商已经按照《办法》中的规定重新选址,其中还牵扯到合同未到期,散客流失等后续问题。但商家们纷纷表示,“这些在那些苛刻规定面前都是小问题了。”

  部门说法 “就是为了提高门槛,让没有能力的商家自动退出”

  带着经销商们的诸多疑问,近日,商报记者走访了三亚市农业局。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人回应称,政府出台这个政策就是为了规范农药市场,提高门槛,让没有能力的商家自动退出。他们并未听到经销商有什么反映。

  该负责人还说,三亚市的相关规定是根据省里出台的文件执行的,但审核时会适当放宽要求,如配送车可以改用租赁等。“农业改革难度很大,政府考虑到一些实际问题,如欠款难追等,也一直在推迟申报审核时间,但最终的管理规定只能根据省里的决定。领导也有领导的难处。”该负责人说道。

  对经销商们存在的疑问,该负责人表示会向省里反映,但对记者提出的问题,诸如是否会根据三亚地区的农业及农药销售市场实际情况出台适合本地的管理办法,以及存在疑问是否及时向省里反映以促进改革更合理等,该负责人并未多说。

  农药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对农药行业的改革势在必行,规范农药经销市场本无可厚非,但是,改革是否真的符合市场规律,部分规定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真的能解决现有的市场混乱,按照现行的《办法》管理是否会出现经销商们担心的行业垄断,最后再转嫁给农民,是否能用“一刀切”的简单办法将有关政府部门管理不善的责任转嫁给经销商们等一系列问题,是改革前必须要充分考虑到的。

  “经销商数量太多或者太少都不行。”有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能切实作好此次的“农药新政”改革,给广大经销商们一个合理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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