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海蜇放流回捕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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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海蜇增殖放流是实施水生动物养护行动纲要的重点项目之一,仅就山东省莱州而言,海蜇增殖放流每年的投入保持在150万元以上,投放苗种数量4000万只以上。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不同年份、不同海区的海蜇回捕率差异悬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增殖放流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如何进一步提高海蜇增殖放流回捕率,使海蜇在捕捞渔民增收和维系海洋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已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一、国内海蜇放流回捕率现状
  1984年~1993年,辽宁省在大连黑石礁湾和金州湾放流5毫米~10毫米的碟状体3.3亿只,回捕率在1.24%~2.56%。1986年~1989年,浙江杭州湾和象山港放流4毫米~8毫米的碟状体1.25亿只,回捕率0.1%~0.88%。莱州市是山东沿海最早开展海蜇增殖放流及其相关研究的地区之一,经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调查,回捕率为0.5%~1%,每放流1000万头海蜇苗种(规格5毫米~8毫米),可以回捕5万头~10万头,回捕产量为鲜蜇500吨~1000吨。此后这一数据被各地广泛引用。
  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以来,山东沿海累计放流海蜇约4亿只,回捕率变化在0.7%~2.2%之间。
  海蜇回捕率研究是检验增殖放流成效的重要途径。但多年以来———在评估方法上还有许多不足,加上渔业统计数据存在较大误差,很难对不同地区的回捕率数据给予准确对比。
  二、影响海蜇回捕率的原因分析
  20世纪50年代山东沿海的海蜇年产量一般在0.6万吨~1万吨(成品),高产年达2万余吨.但自60年代中期以来,其资源量大幅度下降,年捕捞量低至400吨左右,个别高产年份也只有千吨。上世纪70年代,浙南近海海蜇产量骤减,到1978年,海蜇基本上难觅踪影。进入90年代,海蜇资源有所回升。1992年,莱州湾海蜇产量达到了创纪录的9万吨,但之后又急剧下降。
  一些专家认为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捕捞时间过早、捕捞过量,影响海蜇产卵,一些违法渔具损害了海蜇苗种;海域水质石油、重金属等污染加重,近海盐度变化过大,赤潮频发,幼蜇“生活区”环境恶化;生物灾害———霞水母旺发,直接影响海蜇的正常生存和生长。
  就海蜇放流而言,除了受上述因素影响外,苗种规格是否适宜,投放操作是否规范等人为因素也不容忽视。辽宁曾对海蜇幼体由于从育苗室入海而引起的温盐环境突变以及在长途运输过程中引起的死亡率进行实验研究,认为其死亡率直接影响到海蜇的回捕率,进而对辽东湾渔场海蜇的资源量造成影响。实验中发现,在超出海蜇生存最佳盐度范围(20~30),海蜇在低温(10℃~15℃)条件下,低盐度组(15~20)比高盐度组(35~40)的海蜇幼体的生存状态好、成活率高。
  综合现有报道,由于缺乏新型的有效监测手段和技术,对海蜇回捕率偏低和波动较大的问题,目前还很难做出科学准确的解释。
  三、提高回捕率的措施探讨
  合理加大放流规格 放流苗种个体过小,则难以保证苗种度过生命危险期。虽然大规格海蜇苗种是否回捕率更高,现在还没有确切的研究数据支持,但在池塘养殖中发现,放苗初期的损失率显著高于其它时期,经过15天左右的强化培育后,海蜇苗的伞径到5厘米,这时的海蜇苗种已经能够较好地适应环境条件,而且游动迅速捕食能力强,再进行池塘养殖,其生长速度和回捕率大大提高。因此,将放流规格提高到10毫米以上应当是可行的。
  强化放流前的培育管理 海蜇摄食活动昼夜连续不断,一次饱食之后经4小时~5小时后食物即被消化。以卤虫无节幼体为饵料计,个体日摄食量在其伞径20毫米时为0.6万个;70毫米时为10万个;110毫米为26万个;230毫米时为290多万个。要加强投喂管理,避免饵料缺乏。由于海蜇苗对水质环境非常敏感,水质条件不适时可以引起苗种全部死亡。海蜇适应水温范围是16℃~32℃,最适是20℃~26℃;盐度的范围是8‰~32‰,最适范围是14‰~20‰。放苗时海区水温与育苗水体相差不要超过2℃,盐度与育苗水体盐度相差不要超过5‰,pH值要求为7.5~8.5。
  注重各放流环节的操作细节 直径3.4毫米~10.2毫米碟状幼体的窒息点为0.17毫克/升~0.20毫克/升。直径10.2毫米碟状幼体的个体耗氧量79.45微克/天。要加强衔接,通过增加放流船只,减少每个批次放流数量,降低装苗密度,适当降温等方式,将包装运输到放流下海的时间控制在5小时以内,避免缺氧导致活力降低甚至死亡。放苗时间应该选择在天气较好的早晨或傍晚,最好是无风、无阳光直射的天气。放苗操作要仔细,贴近海面缓慢的放入水中,避免苗种受伤损坏。海蜇自泳能力很小,在静水浮游速度为每分钟4米~5米,风向、风力、海流和潮汐等因素对海蜇的水平分布有明显影响,而保证水中有大量的浮游动物量是海蜇正常生长的关键,所以要扩大放流海区范围,以防幼蜇过度集中造成损失。
  适当推迟回捕时间 从生产实际看,海蜇回捕一般在7月中旬就开始了,渔汛持续时间最多不超过10天。此时海蜇体重多在5公斤以下,成品率低。海蜇在水温18℃~23℃时生长特别快,日增重在100克~150克/每个海蜇,个别可增重200克以上。推迟回捕时间到7月底或者8月初,可以在回捕率不变的情况下,大幅度的增加回捕产量和效益,也有利于部分海蜇产卵繁殖,加快放流海蜇向野生群体转化速度,增加海蜇自然群体产量,从真正意义上修复海蜇资源。
  加强放流水域的管理 严格执行区域海洋功能区划,加大增殖区渔政管理力度,特别是增殖放流实施后,更应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确保放流成效。建议开放一部分保护区水域作为海蜇增殖放流的主要区域,这无论对于促进保护区建设,还是降低增殖成本,提高苗种成活率,保证放流综合效益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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